湖南省委宣傳部是省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湖南省委宣傳部用人民民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形象,在民眾中產生了良好影響。把虛功做實,把實功做強,湖南省宣傳部以富民強省大業為考場,以人民民眾所想所願為題目,用激情和責任書寫了新時期黨的宣傳工作,人民民眾也在宣傳部門呈交的答卷上給予了高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委宣傳部
- 職能: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
- 內設機構:9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簡介
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是湖南省委宣傳部一切工作的取向。多年來,湖南省委宣傳堅持這樣的底線,就是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把普通民眾能不能讀到報紙、聽到廣播、上得了網、看得見電視,作為衡量宣傳工作的最低標準。注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廣泛開展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讓民眾從麻將館裡走出來,從酒桌上走出來,從無聊中走出來,讓文化成為民眾的一種生活必需品。在湖南,富民,不僅指物質上的富,還指精神上的富;強省,不僅指經濟上的強,還指文化上的強。
始終以文化產業作支撐,是湖南省委宣傳部一切工作的特色。宣傳工作既是虛的,又是實的。虛,是指在人的頭腦里做工作,是無形的;實,是指這種工作需要有形的東西來支撐,這就是文化產業。湖南的文化產業這些年來是高山上打鑼——名聲在外,電視節目、動漫產品、湘版圖書、體育報刊、歌廳文化等,不僅成為全省人民感到驕傲的文化品牌,而且成為外界了解湖南文化現象和湖南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重要視窗。2008年全省實現文化產業總產值1090億元,占GDP的比重為5.1%,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全省支柱產業。
主要職責
(二)負責指導全省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指導規劃理論研究工作。管理省委講師團、省社科院、省社科聯和《學習導報)、《湖南共產黨人》雜誌社。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工作以及對外宣傳和地方志的編纂工作。聯繫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廳、湖南日報社和新華社湖南分社,代管《光明日報)駐湖南記者站,指導省新聞工作者協會、新聞學會,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四)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聯繫省文化廳、省文聯和省作協,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五)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領導相關社團工作。
(六)協同省委組織部考察省直宣傳文化系統省委管理的幹部,負責管理省直新聞、文化、出版和社會科學研究部門和單位中未列入省委管理的一些重要崗位、重要宣傳輿論陣地的主要領導幹部;配合省委組織部制訂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規劃,並做好有關調訓工作。
(七)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指導省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經常性的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省新聞系列和企業政工幹部的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八)根據精神文明重在建設的原則,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社會發展。
(九)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了解、掌握全省宣傳工作動態,調查研究全省宣傳思想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和法規建設情況,為部領導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依據;做好信息選編工作,參與起草領導講話和部里的重要檔案。做好機關文秘、行政和後勤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社會發展。
(二)理論教育處
負責規劃、部署、檢查全省各級幹部主要是縣以上領導幹部的理論學習和理論宣傳,指導、協調、管理全省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省委常委和部務會中心組學習的秘書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馬列主義課教學;負責聯繫有關理論部門和理論工作者,搞好全省理論隊伍建設。
(三)新聞出版處
負責抓好新聞輿論導向、新聞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組織好重大的新聞出版活動;負責與有關新聞單位的業務聯繫包括新聞系列技術職務考評的指導、協調工作。
(四)文化藝術處
負責對全省文化藝術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巨觀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參與組織重大的文藝創作、文藝生產和全省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與省政府有關文化文物藝術部門和省文聯、省作協的業務聯繫。
(五)宣傳處
負責規劃、部署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圍繞各個時期黨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在全省進行國內外形勢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
(六)企業宣傳處
負責規劃、部署全省企業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政工人員的職稱評定和高級政工師的培訓等有關方面工作。
(七)文明單位建設指導處(對外加掛文明單位建設辦公室牌子)
負責分階段制定全省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規劃;組織指導全省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文明城市、文明小區、文明村鎮等活動和其他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負責組織推行雙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配合省軍區抓好軍民共建活動。
(八)黨員教育處
負責調查了解、分析研究全省黨建與黨員思想動態,組織編寫黨員教育教材;協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制定黨員教育工作的計畫和措施;指導全省基層黨校建設。
(九)幹部處
協同省委組織部考察省直宣傳文化系統省委管理的幹部;負責未列入省委管理的省直宣傳文化系統重要崗位、重要輿論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考核、審批工作;負責有關知識分子工作和幹部培訓、新聞系列職稱評定等有關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省委《學習導報》、《湖南共產黨人》雜誌社幹部及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省委外宣辦及本部所屬各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部務會中心組學習的秘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