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現公布省國動辦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與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個部分。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2023年,我辦入口網站主動發布信息881條;發布《湖南國防動員》雜誌(電子版)4期;官方微信“湖南國防動員”公眾號發布信息460條。資質企業專欄及時更新防化設備安裝、防護設備生產、防護設備質量檢測等5類資質企業名錄;編印《國防動員法律法規政策彙編》《人民防空法律法規政策彙編》,傳送全省國動系統,均在政策法規欄目公開;全年受理回復諮詢事項16件。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度,我辦收到1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強組織領導,辦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研究部署信息工作,傳達學習有關精神,強調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規範流程。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省國動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辦領導任組長,機關各處委、各直屬單位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負責領導全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法規與宣傳教育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並明確一名同志為聯絡員,具體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按照《省國動辦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落實,把好信息發布質量關、安全關。
(四)平台建設
堅持把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作為深化政務公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不斷增強國防動員信息的傳播力和影響力。一是落實工作責任。由專人負責湖南省國防動員辦公室入口網站和“湖南國防動員”微信公眾號日常更新維護。二是規範信息發布。嚴格執行信息發布審查制度,加強信息發布的主動性、針對性、時效性,及時、全面、準確地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三是保障平穩運行。定期開展自查等常態化監管工作,確保運行穩定、功能正常、內容無誤。
(五)監督保障
按照我辦制訂的《入口網站信息發布與維護管理制度》,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省辦對機關各處委和直屬單位年度目標管理內容,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及時更新法定公開內容。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按照三級審批流程做好入口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信息發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凡重要政務信息、重要諮詢內容應公開而未公開、應回復而未及時回復或處置錯誤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或違反國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度制發件數 | 本年度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0 | 0 | 2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度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度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度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總計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記著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複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 | |||||||||||||||
3、其他 | |||||||||||||||
(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