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是為了合理判定、及時消除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制定的標準。由湖南省民政廳於2024年5月22日印發實施,有效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 印發機構:湖南省民政廳
  • 印發日期:2024年5月22日
  • 實施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有效期限:5年
印發信息,標準全文,

印發信息

湖南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根據湖南省民政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現制定《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同時,對兒童福利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了完善,形成了《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湖南省民政廳
2024年5月22日

標準全文

湖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判定、及時消除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兒童福利機構未落實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基本要求,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應當判定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第三條  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重要設施設備存在嚴重缺陷;
(二)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資質不符合法定要求;
(三)日常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四)嚴重違法違規提供服務;
(五)其他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四條  兒童福利機構重要設施設備存在嚴重缺陷主要指:
(一)建築設施經鑑定屬於C級、D級危房或者經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研判建築安全存在重大隱患;
(二)經住房城鄉建設、消防等部門檢查或者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判定建築防火設計、消防、電氣、燃氣等設施設備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具備消防安全技術條件,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三)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有人活動的建築或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四)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電梯、鍋爐、氧氣管道等特種設備。
第五條  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資質不符合要求主要指:
(一)內設醫療機構的,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者未依法辦理備案;
(二)內設食堂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檢測等工作;
(四)使用未取得相關證書,不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人員擔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
(五)允許未經專門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的電工、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
(六)使用未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醫療衛生等專業技術工作。
第六條  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管理存在嚴重問題主要指:
(一)未建立安保、消防、食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落實相關安全責任制;
(二)未對特種設備、電氣、燃氣、安保、消防、報警、應急救援等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經常性維護、保養,導致無法正常使用;
(三)未按規定製定火災、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責任劃定不清晰,操作性、執行性不強,未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四)未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樓道、食堂、觀察室、兒童康復區、兒童教育區、消防控制室等重點區域安裝具有存儲功能的視頻監控設備,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少於3個月;
(五)未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未按要求進行日常安全巡查檢查或者對巡查檢查發現的突出安全問題未予以整改;
(六)未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相關工作人員不會操作消防、安保等設施設備,不掌握疏散逃生路線;
(七)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八)施工期間監管不到位。
第七條  兒童福利機構嚴重違法違規提供服務主要指:
(一)將兒童居室或者休息室設定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二)內設食堂的,未嚴格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
(三)向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餐或者未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四)發現兒童患有可能對公共衛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傳染病,未按照相關規定處置;
(五)兒童有異常情況未及時干預,兒童突發危重疾病未及時送醫救治。
第八條  其他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指:
(一)兒童福利機構選址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未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保持安全距離或者設定在自然資源等部門判定存在重大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域內;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閉;
(三)未設定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安全出口指示標誌或者相關指示標誌被遮擋。
第九條  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條  對於情況複雜,難以直接判定是否為重大事故隱患的,各地民政部門可以商請有關部門或者組織有關專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研究論證后綜合判定。
第十一條  各市州民政部門可以根據本標準,結合實際細化本行政區域內兒童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第十二條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