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為鼓勵和引導大學生自主創業,營造大學生創業的營造良好環境。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於2012年成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 成立時間:2012年
基地簡介,成果展示,扶持政策,目前基本情況,申報條件,

基地簡介

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位於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校內商業內街二樓,孵化基地規劃了61間商鋪,內設創業基地管理辦公室,總面積約為732平方米,分四大創業區,經營項目為創意創新類、專業藝術類、綜合服務類、新型服務類、電子技術類、電子商務類等。

成果展示

自2012年3月啟動至今,學校領導、財務處、學生工作處、物業公司、各二級學院等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準備,大力宣傳,各學院累計有380個學生創業項目申請入駐創業孵化基地,並有多個優秀創業項目成功孵化,其中包括:獲得湖南省第五屆“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金獎的“長沙南瓜機電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還有“長沙烈焰(祥雲文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湖南道新文化有限公司”等。

扶持政策

學校對入駐基地的創業團隊制訂全年培訓方案,包括設立“創業學校”、聘請專家講座、專家指導培訓等提升創業理論素養的培養,以及引進銀行模擬貸款、工商稅務實務作業系統等注重實踐操作的全真演練。為積極鼓勵、大力扶持學生開展創業活動,創業團隊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可享受免門面租金、寬頻費等十項創業優惠政策。

目前基本情況

創業孵化基地現已入駐32個項目,其中創意創新類3個、專業藝術類17個、綜合服務類1個、新型服務類5個、電子技術類3個、電子商務類3個,包括“舊時光”、“敘陶閣陶藝工作室”、“柏林景觀”等特色項目。

申報條件

1. 在校兩年或以上學生(含大專、本科)及團隊;
2. 誠信守信、積極進取、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
3. 創業項目能夠體現時代特點,符合國家“十二五”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如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社會服務等),或能代表所讀專業的項目;
4. 創業項目比較成熟,計畫合理,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兼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5. 有意願實現公司化動作的創業項目優先重點考慮;
6. 申報者必須是創業團隊核心成員或主要策劃人。
7. 申報項目不能涉及食品、培訓類。
8. 團隊成員均為在校學生且在學院表現良好。
9. 為保障基地公共財產安全和整體管理,新入駐項目須繳納2000元誠信基金,在退出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時,根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予以退還剩餘金額。
10. 所有入駐項目必須通過專家初審評審及評審答辯,通過後,需詳細閱讀《管理辦法》並簽訂《入駐協定》、《經營承諾書》,接受學工處(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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