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師範法學院
- 創辦時間:1938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類型:師範
- 屬性:211工程
- 所屬地區:中國湖南
- 現任校長:蔣洪新
- 知名校友:夏家輝,張慧廉,韓少功,何清漣
- 主管部門:教育部
- 碩士點:223
- 博士點:127
- 校訓:仁愛精勤
- 專職院士:2
- 主要院系: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生命科學院、外國語學院、新聞傳播學院等
- 國家重點學科:6
學院簡介
師資力量
教學科研
學院領導
法學院各系所
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學院專門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科研的機構。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擁有一支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年齡結構合理、發展後勁足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教師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學位,5人具有碩士學位。開設了民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契約法學、物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羅馬法、比較民商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法等10門左右的課程。研究方向覆蓋民法學、商法學和智慧財產權三大領域。
研究所的成員積極投身於民商法學的教學改革和學術研究活動。在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繼承法等研究領域,均有系統而深入的研究成果,為我國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持。
民商法研究所設有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是專門從事智慧財產權基礎理論研究、智慧財產權制度研究、智慧財產權實務研究的科研機構。中心的專業研究隊伍已經在智慧財產權法基礎理論、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處於領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後承擔了法務部、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等部門的智慧財產權研究課題13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軟科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法商研究》等期刊發表智慧財產權專業學術論文70餘篇;主編了湖南省高等學校法學統編教材《智慧財產權法學》;公開出版了《工業著作權研究》、《WTO框架下中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等個人學術專著。中心研究人員還積極參加國內外的學術會議並做大會主題發言,主動投身於我國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的重大決策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的任務是為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提供理論支持,為企業智慧財產權的運用、管理和保護提供幫助和服務,培養高水平的智慧財產權研究型人才和實務型人才。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以研究中心為平台,進一步加強與政府、企業、學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通過整合不同學科的力量和資源,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活動,力爭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趕超國內一流水平,並在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的過程中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所介紹
一、本機構研究特色
湖南師範大學環境法所不但成立較早,而且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就開始在法理學碩士點招收環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學校特聘我國第一代環境法學者武漢大學的陳漢光教授,他專門從事環境法學教學和科研,在法學理論碩士點上招收環境法學方向研究生)2004年獲得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已擁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其餘全是博士研究生。
本機構致力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教學與科學研究。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在環境科學、環境倫理學、法學、自然資源學等學科綜合和交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型學科,是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律科學,主要包括中國環境法學、國際環境法學、外國環境法學、比較環境法學、自然資源法學等五個研究領域。本機構已有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成果和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為我國環境保護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隨著全球範圍內國內、國際層次環境保護活動的大量開展,各國紛紛選擇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開展和加強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學習和研究對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本機構學術隊伍
1、李愛年教授簡介
李愛年,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國環境法方向碩士生導師,法學教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會常務理事,美國訪問學者。中國環境法學科帶頭人。出版專著3部,主編教材3部,並在《現代法學》、《法學評論》、《中國軟科學》等核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0多篇。2000年獲 “湖南省高校教學一等獎”,2002年入選“國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課”教學示範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專家對湖南師範大學本科教學評估中,其理論研究型課《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獲得評估專家高度評價。承擔的主要課題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標項目課題:《環境法學研究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規劃課題《生態效益補償若干法律問題研究》,湖南省教育廳重點課題《排污權交易法律問題研究》等。
代表性作品有:
《環境法的倫理審視》,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環境法學》,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自然資源保護法初論》,獨著,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關於徵收生態效益補償費存在的立法問題及完善的建議》(獨著),《中國軟科學》2001年第1期。
《環境保護法不能直接調整人與自然的關係》(獨著),《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
《論我國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1),《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試析環境保護法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 (獨著),《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2002年第3期。
《論生態保護立法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獨著),《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年第3期。
2、韓廣教授簡介
韓廣教授,1964年生,博士,湖南師範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專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7餘篇,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1項。
代表性作品有: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美國的農藥管理體制與方法》,《環境保護》1998年第1期。
《30多年來呼倫貝爾草原沙漠化演變特點及防治對策研究》。
《Analyse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du nord-est. In: X. P. Yang (edit.),Desert and alpine environments. Beijing: China ocean Press,2002. 47-58》。
3、文同愛副教授簡介
文同愛,男,1963年4月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湖南師範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研究人員、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匯辰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從事環境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已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環境報》等公開出版雜誌、報刊上發表《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等論文20餘篇,出版專著1部,參編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參加省部級課題4項。
代表性作品有:
《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 》,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論保障環境公平處於可持續發展的中心地位 》,獨著,《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2002年第5期。
《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2期。
《論環境公平、環境效率與可持續發展》,(1),《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4期。
4、王彬輝副教授簡介
王彬輝,女,1974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8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與法律 》、《時代法學》等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主持省部級研究課題多項。
代表性作有:
《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 》,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基本環境法律價值—以環境法經濟刺激制度為視角》,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版。
《環境法學權利研究方法論》,《現代法學》2008年第6期。
《日本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與我國之借鑑》,《行政與法》2008年第12期。
《論可持續發展下環境法的公平與效率原則》,《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7年第5期。
《運用能夠經濟手段,加強環境立法》,《中國物價》2007年第11期。
《可持續發展下中國<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的變革與創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環境污染糾紛的法外私力救濟及其解決之道 》,《河北法學 》2004年第1期
《循環經濟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見 》, 《時代法學 》,2004年第2期
《環境污染糾紛與仲裁 》,《仲裁與法律 》2004年第1期
5、楊興副教授簡介
楊興,男,1972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代表作有:
《氣候變化的國際法的秩序價值初探》,《河北法學》(中文核心,CSSCI來源期刊),2004年第5期。
《試論俄羅斯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原因及其法律後果》,《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與國際法的發展:歷史回顧、重新審視與評述》,呂忠梅等主編的《環境資源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國際環境法的早期性和協同性芻議》,《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三期。
《論〈京都議定書〉對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潛在影響》,《時代法學》,2005年第3期。
《京都議定書若干問題論略》,李雙元主編的《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第14輯),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關於制定〈武漢市湖泊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建議》,載王曦主編的《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論國際淡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法的發展》,《法學論壇》,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
6、李慧玲副教授簡介
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代表作品有:
《環境稅費法律制度研究》專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我國環境稅收體系的重構》,載於《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論環境收入稅》,載於《現代法學》2007年第6期。
《排除危害環境責任研究》,載於《法學雜誌》2007第3期。
《排除危害環境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研究》,載於《湖南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三、本機構研究方向
理論研究涉及兩個領域:中國環境法、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李愛年教授,王彬輝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從事中國環境法領域研究。韓廣教授,文同愛副教授,楊興副教授,從事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研究。
1、中國環境法
中國環境法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中國環境保護法學的基本概念、原則、制度、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責任等基本理論。
首先,本方向研究可為中央和地方立法機構提供立法建議。有助於立法機關更全面地認識環境法中基本問題,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和實證分析。
其次,可為各級行政機關提供可參考的研究成果。
再次,本研究方向可為企業遵守環境法,從事實踐提供支持。
2、國際環境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國際環境法和外國環境法的概念、原則、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員運用比較的方法與國內環境法的研究相結合,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保護的實踐進行立法上的指導。
四、本機構主要科研及學術成果
科學研究近五年內本學科點成員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其中在國際國核心心期刊發表50餘篇,CSSCI期刊論文10多篇。高級職稱人員平均發表論文2.8篇年/人。公開出版學術專著8部,出版教材9部。
2003年,為國家環境保護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任起草小組副組長、執筆人) 。
2001年,為水利部和地礦部起草、修訂了兩部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條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為省人大環資委組織討論《循環經濟法》草案修改意見稿,提供了大量參考意見。
此外,還經常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省人大環境保護立法提供參考意見。研究成果中對於國內外環境法各項制度執行中問題的分析,經驗與教訓,有利於行政主管機構更好地把握環境法的執行。
標誌性成果有:
《環境法的倫理審視》,李愛年(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李愛年、韓廣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環境法學》,李愛年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學案例教程》,王彬輝任副主編,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4年版
《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王彬輝獨著,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韓廣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文同愛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環境資源法》,楊興參編,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
積極參與國內外開展的各種環境法學術交流活動。
與莫斯科大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該大學法學院教授布林丘克曾來我院講學。
與武漢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有著密切的學術交流活動,上述大學的環境法教授多次來我院講學。
四、本機構研究生培養情況
年 份 項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數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學位數
(其中同等學力人員) 5 8(1) 8(1) 9 15
我所研究生就業情況良好,就業流向於公檢法、銀行、國有大型企業等實務部門,也有在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的人員,研究生考博率14.8%。
經濟法研究所
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
經濟法是20世紀興起、發展的一門新興法律部門,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規範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巨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等多個研究領域。經濟法基礎理論主要分析經濟法的歷史起源,探討其發展現狀與未來取向,以及如何構建中國經濟法的科學體系。學術帶頭人陳雲良。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研究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並通過借鑑國外的先進立法經驗和學術理論來推進我國國家投資經營法的完善與規範。學術帶頭人陽東輝、陳雲良。巨觀調控法主要比較研究巨觀調控法的基礎理論,介紹我國巨觀調控法的立法概況、目標和任務;系統地闡述巨觀調控法的各個組成部分;深入地比較中外各國特別是已開發國家的有關立法,從中找出對我國巨觀調控立法與實踐有重要借鑑參考價值的內容。學術帶頭人何煉紅、陳雲良。
二、本研究所的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
該研究所成立於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經濟法碩士點並開始招收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在師資建設方面,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講師,除2人為本科生學歷,其餘全是研究生學歷。該研究機構共有碩士生導師6人,在校研究生兩個年級共28人;教師擔任的碩士學位點的專業基礎課程主要有:《經濟法基礎理論》、《西方經濟學》、《競爭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金融法》、《財稅法》等課程,同時不同方向還開設了一定數量的選修課程。此外,該所的教師還擔任了全院的法學本科、成教、法碩等不同層次的經濟法課程,並出版、發表了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著作和論文,並承擔了大量的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商學院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法務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重大經濟法問題,為我國經濟建設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
自考專業介紹
近現代史、馬主義基本原理、英語、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
法學院介紹
學院以國際法學學科為龍頭,一直以來都突出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學科簡介: 國際法學
作為重點學科的國際法學是湖南省最早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經過多年努力,已經形成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國際民商法和WTO法律問題研究等五個研究方向的齊全的學科點;在師資建設方面,也已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在人才培養方面,迄今已有八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並且60%以上,分別進入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南大學等國內著名的法學院校攻讀博士學位。而且本學科點還相繼舉辦了多次研究生課程班,為湖南、江西、廣東、廣西等地培養了一大批國際法專業人才;在學術活動方面,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學術活動,通過“走出去,引進來”的方式與國內外的許多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關係。我校法學院與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合作成功地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學會1999年年會,得到了德高望重的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韓德培先生的充分肯定和讚揚,也獲得了與會專家的一致好評。此外還舉辦了2004年WTO高級專家研討會、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2005年年會。
本學科共出版專著27部,譯著5部,發表了專業學術論文458篇,其中在學術刊物上發表401篇,在學術會議上發表57篇,承擔的科研項目有40多項,其中國家級項目3項。
考慮到國際政治、經濟、商事關係的發展實際,本學科點將在現有五個研究方向的基礎上,準備凝練出國際刑法、國際環境法、國際金融法三個研究方向,以便使學科研究向更細、更專業化的方向發展,有助於科研工作的細緻深入。
重點學科簡介
地圖信息
地址:長沙市嶽麓區麓山路36號湖南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