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腳踏車協會

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腳踏車協會是該院唯一一個有組織、有規章的關於體育類的正式協會。隸屬單位:湖南工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宗旨:讓廣大會員更好的更好的鍛鍊身體,豐富課餘時間,有一個正確的思想,積極的生活態度。 為了進一步規範腳踏車協會的管理,推動腳踏車協會的健康發展,為更好的執行腳踏車協會有關規定,依照學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腳踏車協會
  • 隸屬:湖南工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
  • 類別:體育類的正式協會
  • 所屬地區:湖南省
協會章程
湖南工院腳踏車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腳踏車協會是我院唯一一個有組織、有規章的關於體育類的正式協會。
第二條 隸屬單位:湖南工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三條 宗旨:讓廣大會員更好的更好的鍛鍊身體,豐富課餘時間,有一個正確的思想,積極的生活態度。
第四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腳踏車協會的管理,推動腳踏車協會的健康發展,為更好的執行腳踏車協會有關規定,依照學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凡註冊、交費並承認本章程的本院在校學生均為腳踏車協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三) 有權參加腳踏車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四) 有權享受腳踏車協會的各項工具資源;
(五) 有對各級幹部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以及對不稱職幹部提出罷免的建議權;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 遵守腳踏車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 加強自身修養,認真學習,積極參入各項活動,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
(三) 堅決維護腳踏車協會的名譽和形象,不得以腳踏車協會的名義私自與外界活動;
(四) 要有集體榮譽感,加強會員間的協作與交流;
(五) 遵紀守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第三章 會費管理制度
第八條 腳踏車協會活動的主要經費來源於交納會費,每學年不得超過30元,中途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
第九條 會費本著“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和“以最少開支換取最大效益”的原則用於協會的各項活動。
第十條 會費實行錢帳分離”的管理方式,會長管錢,財務部部長和副會長分別管賬,並定期公布收支情況。
第十一條 活動經費的開支必須有發票和正式收據,會長簽字;
第十二條 會費只能用在腳踏車協會的集體活動中,嚴禁將會費用於個人開支;
第四章 獎罰制度
第十三條 腳踏車協會的獎勵類型主要有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包括各種紀念品、升職等等,精神獎勵包括榮譽證書、通報表揚等等;
第十四條 腳踏車協會獎勵條例:
(一) 會員在腳踏車協會期間綜合表現優異者,經小組長提名和組織部部長審評通過可獲得學院每年評比一次的“優秀社團會員”榮譽稱號;
(二) 幹部在協會期間綜合表現優異者,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評通過,可獲得學院每年禁止一次的“優秀社團幹部”榮譽稱號;
(三) 會員和幹部在日常績效考核中得A者,可在定期舉行的表彰大會上選擇規定價格範圍內的且可以買到的任何紀念品;
(四) 對於工作(學習)能力、工作(學習)態度特別出眾的會員和幹部,可以晉升到空缺的職務上;
第十五條 腳踏車協會的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留會查看、撤銷會內職務、勒令退會;
第十六條 腳踏車協會處罰條例:
(一) 遲到累計達到三次者,通報批評,
(二) 累計遲到達到十次者,嚴重警告,寫一片不少於1000字的檢討,並在會上公開檢討;
(三) 遲到累計達到二十次者,勒令退會,並登記備案;
(四) 無故缺席一次者,通報批評;
(五) 無故缺席累計達三次者,留會察看兩個月,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期滿後自動撤銷處分。
(六) 無故缺席累計達五次者,勒令退會,並登記備案;
(七) 做出有損腳踏車協會名譽和形象行為者,予以警告並留會察看一個月,情節特別嚴重的,勒令退會;
(八) 幹部沒有按時按量完成任務累計達三次者,撤銷職務;
(九) 幹部有以上任何違紀行為累計達三次者,撤銷職務;
(十) 以上遲到、早退、缺席等違紀行為適用於腳踏車協會的任何正式活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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