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扶持範圍,扶持條件,扶持標準,扶持對象主體,申報流程,時間要求,
介紹
2017年農墾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安排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中央系列農業農村工作部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統領,以建設“大基地、大產業、大集團”為目標,以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主線,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大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提升農業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信息化水平,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圍繞墾區糧食、生豬、水產、蔬菜、種子等主導產業,培育發展一批富有墾區特色、成長性好、附加值高、綜合效益明顯、拉動作用強的現代農業項目,示範帶動農業經營方式、生產方式、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推動農墾農業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
扶持範圍
(二)農業“走出去”平台及基地建設。重點支持農業“走出去”“兩區”(即以農業技術示範中心、農業產業園為重點的國外示範區,以與境外農業資源開發相配套的育種研發、試驗、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國內試驗區)建設,優先扶持直接承擔國家、省援外項目或具有多年海外農業開發經驗與實績的農墾企業。
(三)農業特色板塊基地建設。重點支持綠色、高效、優質糧食和園藝(無公害蔬菜、特色茶果、食用菌、花卉)、畜禽標準化養殖和水產健康養殖、創意和多功能農業,優先扶持符合“兩化”(農場企業化、區域集團化)要求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的原料生產基地或“三品一標”生產基地。
(四)農副產品加工及農業要素流通建設。重點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精品名牌創建、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訂單生產、“農超對接”、連鎖配送、電商平台等新型流通業態。優先扶持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農場所屬國有企業及其控股、參股的農副產品加工及流通企業、農產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加工及物流產業園區、批發市場、線上電商平台。
(五)農業科技推廣與套用示範。重點支持良種良法引進與推廣、農業裝備配套與更新、農機標準化示範推廣、新技術展示園區建設、“網際網路+農業”發展平台建設等,優先扶持農業部2016年農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範圍內,以及湖北省2016年農業主推技術範圍內的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
扶持條件
(一)良種繁育。
小麥良種生產:在小麥優勢區建設小麥良種基地3000畝(含3000畝)以上。
水稻良種生產:在水稻優勢區建設常規稻良種制種基地2000畝(含2000畝,下同)以上;雜交稻良種制種基地200畝以上。
畜禽良種生產:種群規模為:種豬(公)500頭以上、種禽6萬套以上、種牛(母)300頭以上。
名特優新水產種苗生產:建設工廠化育苗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或年育苗能力不低於5000萬尾、鱉類種苗5000公斤以上。
農業部發證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給予優先扶持。
(二)農業“走出去”平台和基地建設。
“走出去”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國內)直接服務於境外資源開發的試驗示範基地40畝以上,當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500萬元。
境外農業生產基地開發與建設:境外農業資源開發基地500畝以上,當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500萬元。
農產品出口創匯基地建設:農產品自營出口創匯2000萬元以上,或經代理出口創匯5000萬元以上。
(三)農業特色板塊基地建設。
優質、高產糧食:1、再生稻、超級稻、優質小麥集中連片面積達到3000畝(含3000畝,下同)以上。
特色、高效園藝:1、當年新建無公害蔬菜基地1000畝以上;2、當年新建特色果(茶)園1000畝以上;改造優質果(茶)園2000畝以上。
畜禽規模養殖:改、擴建後,新增生豬年出欄1萬頭以上,或新增肉禽年出欄5萬羽以上,或新增蛋禽存欄3萬羽以上,或新增肉(奶)牛存欄500頭以上,或新增肉羊年出欄2000頭以上。
水產健康養殖:當年建設稻漁(稻魚、稻蝦、稻鰍、稻鱉)共作、立體混養、生態健康養殖連片基地2000畝以上。
創意農業或多功能農業:休閒、體驗基地500畝以上,或觀光、旅遊面積1000畝以上;或上年創意、多功能農業綜合收入500萬元以上,年接待遊客1萬人以上。
對經認定的國家級或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場(區)、3A以上景區、全國農業旅遊示範點等給予優先支持。
(四)農副產品加工及農業要素流通。
農產品加工企業新建或擴建: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超過500萬元;在本地區建設有1000畝以上的農產品原料生產基地,或企業與農戶、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簽訂訂單或契約收購本地農產品,帶動本地區農戶200戶以上,或批量收購本地農產品原料占企業購入原料50%以上。
農產品加工園區建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超過500萬元;當年農場自建、引進並開工企業數量不少於1家。產地批發市場新增固定投資500萬元以上,直銷配送渠道新增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項目建成後年新增農產品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線上電商平台建設新增投資100萬元以上,上線品類產品50個以上,日發貨量500單以上,日銷售額5萬元以上。
經認定的國家、省農業產業化、農產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企業給予優先支持。
(五)農業科技推廣與套用示範。
新品種試驗示範:1、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示範1000畝以上並形成標準化技術規程;2、果蔬、茶葉新品種試驗示範500畝以上並形成標準化技術規程。
新技術示範推廣:1、水稻、小麥、玉米、油菜全程機械化示範推廣面積3000畝以上;2、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2000畝以上;3、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推廣1000畝以上;4、水肥一體化技術推廣1000畝以上;5、生豬高產高效技術示範推廣1萬頭以上;6、水產套養混養技術推廣1000畝以上;7、其他技術示範推廣1000畝以上。
新模式示範提升:1、糧食高效模式(蝦稻、蛙稻、魚鱉稻、再生稻、富硒稻等)示範面積2000畝以上;2、魚鱉蝦混養面積2000畝以;3、生態循環模式示範面積1000畝以上;4、農機標準化示範場建設,跨區作業面積3萬畝以上;5、“網際網路+農業”中的智慧型農業、數字農業產值1000萬元以上;5、電商銷售產值1000萬元以上。
扶持標準
(一)扶持額度。
單個項目扶持額度不低於100萬元。
(二)配套資金。
項目配套資金和單位自籌資金比例參照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執行。鼓勵項目單位加大自籌資金規模。
扶持對象主體
農墾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扶持對象及申報主體:
(一)重點支持由國有農場全資或控股且經工商註冊登記一年以上、符合後述準入條件的企業(公司)。
(二)適當扶持農墾系統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工商註冊登記一年以上、符合後述準入條件的農業專業合作組織。
(三)選擇性支持農墾系統內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工商註冊登記一年以上、在國有農場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符合後述準入條件的企業。
申報流程
嚴格按省農墾事業管理局下發的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鄂墾發[2015]46號)及項目申報審批流程圖要求,組織項目申報。
(一)項目初選申報程式及要求。
1.申報程式:有市級農墾主管部門的,由農場向所在市農墾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農墾主管部門匯總並報備同級財政部門後,以正式檔案報省農墾事業管理局;無市級農墾主管部門的,由農場向市縣財政部門報備以後,以正式檔案報省農墾事業管理局。局辦公室進行程式審查匯總以後,再按項目內容分別轉經貿處、農業處業務初審,初審完畢後交規劃財務處匯總上報局項目領導小組審定。
2、申報材料:正式申報檔案;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備檔案;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應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
3、申報要求:原則上同一申報單位當年只能申報一個專項資金項目;越級申報、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二)項目正式申報程式及要求。
1、申報程式:經省農墾局項目領導小組初選審定後,由省農墾局規劃財務處通知項目申報單位逐級申報。
2、申報材料:《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績效申報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1)項目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2)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項目申報單位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及審計報告;(3)開戶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資信等級證書以及自籌資金承諾函;(4)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許可證、鑑定證書、認定檔案或有效授權協定等複印件;(5)項目申報單位自身技術力量說明或技術依託單位的基本情況及合作協定書複印件;(6)與基地農戶的定單、收購契約、合作協定、參股證明、供種契約、技術服務協定等複印件;(7)土地流轉及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明檔案複印件。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需提供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按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統一報送省局規劃財務處,
(2)紙質材料一式八份,統一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績效申報表、附屬檔案目錄及相關附屬檔案的順序裝訂。
(3)紙質材料使用A4紙列印或複印,並採用膠裝方式。
(4)項目申報單位和市級農墾主管部門要確保項目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若有弄虛作假或違規操作等行為,將按《省級財政部分專項資金試行競爭性分配管理暫行辦法》(鄂政辦發〔2014〕15號)和《湖北省農墾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關於加強湖北省農墾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監督管理的意見》(鄂墾發〔2015〕4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時間要求
項目初選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初選以後的正式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