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紅十字會

湖北省紅十字會

湖北省紅十字會成立於1916年,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而積極工作。新中國成立後,湖北省紅十字會在中國紅十字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2001年5月,湖北省紅十字會由省衛生廳代管改為省政府分管領導聯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紅十字會
  • 成立時間:1916年
  • 指導單位:中國紅十字會
  • 分管領導:湖北省政府分管領導
單位介紹,單位職責,領導成員,機構事件,

單位介紹

1916年,湖北省紅十字會成立,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而積極工作。新中國成立後,湖北省紅十字會在中國紅十字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長期以來,湖北省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其在人道領域的政府助手作用,為湖北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成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設的生力軍和民間外交的重要渠道。2001年5月,湖北省紅十字會由省衛生廳代管改為省政府分管領導聯繫。

單位職責

根據2017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湖北省紅十字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衝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組織志願者參與現場救護;
3.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幹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
4.組織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6.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7.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
8.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9.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領導成員

湖北省紅十字會會長 :趙海山
湖北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 高勤
湖北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 暫缺
湖北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陳波
湖北省紅十字會二級巡視員: 鄧紅

機構事件

相關詞條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20年2月1日,湖北省紅十字會發布關於捐贈物資分配有關情況的說明,表示將深刻查找捐贈物資接受分配中的審核把關不嚴、執行程式不嚴格等管理問題,並對直接責任人依紀依規追責。湖北省紅十字會稱,深刻查找捐贈物資接受分配中的管理問題,對存在的審核把關不嚴、執行程式不嚴格、工作不細緻、作風不紮實等問題,湖北省紅十字會黨組作出深刻檢討,並將對直接責任人依紀依規追責。下一步,將舉一反三、認真整改,進一步壓實責任、轉變作風,以更加嚴謹的工作態度,嚴格按職責、按規定、按程式接受和使用好社會各界捐贈的款物,竭盡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4日,湖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對湖北省紅十字會有關領導和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接收和分配捐贈款物工作中存在的失職失責問題,予以嚴肅問責。針對反映湖北省紅十字會在捐贈款物接收分配中的有關問題,湖北省紀委監委迅速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調查,湖北省紅十字會有關領導和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接收和分配捐贈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違反“三重一大”規定、信息公開錯誤等失職失責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免去張欽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職務,並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陳波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高勤黨內警告處分。省紅十字會其他責任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有關黨組織依紀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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