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石首市\x226·17\x22群體性事件

湖北省石首市\x226·17\x22群體性事件

200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荊州市石首市發生因酒店廚師塗遠高非正常死亡導致的數萬民眾圍觀起鬨,圍堵道路事件。湖北省省委書記羅清泉、省長李鴻忠已親赴石首市處置該事件。2009年6月20日夜間至21日凌晨,事態已逐漸平息。停放在事發地永隆大酒店內的屍體已送往殯儀館,圍觀民眾全部散去。2009年10月17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對2009年6月17日發生的塗曉玉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依法公開進行了一審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石首市"6·17"群體性事件
  • 時間:2009年6月19日
  • 地點:石首市東嶽山路
  • 人物:塗曉玉
事件概況,事件起因,聯合調查,宣布免職,立案偵查,一審宣判,社會評價,

事件概況

2009年6月19日,眾多圍觀民眾在石首市東嶽山路和東方大道兩大交通要道設定路障,阻礙交通,圍觀起鬨。
2009年6月20日上午至夜間,部分圍觀民眾多次與警察發生衝突。20日凌晨,事態開始惡化,少數不法分子藉機製造事端,在停放屍體的酒店內縱火滋事,並煽動一些圍觀民眾,襲擊前來滅火的消防戰士和公安民警,導致多名警察受傷,多部消防車輛和警車被砸壞。
事件發生後,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明確批示對處理事件的要求,公安部、武警總部、湖北省、荊州市的黨政主要領導迅速成立了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並親臨現場指揮,維護秩序。經多次協商,死者家屬同意將屍體運往殯儀館,對屍體進行屍檢。
2009年6月20日夜間至21日凌晨,事態已逐漸平息。停放在事發地永隆大酒店內的屍體已送往殯儀館,圍觀民眾全部散去。死者的死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石首市的秩序已經恢復正常。

事件起因

2009年6月17日20時36分,據石首市政府入口網站通報,石首市公安局筆架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台指令:湖北省石首市筆架山街道辦事處東嶽山路“永隆大酒店”門前發現一具男屍。接警後,該所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調查處理,並及時向市公安局領導和刑警大隊報告。技偵人員迅速趕往現場進行勘查,法醫對屍體進行了初檢,沒有發現身體致命傷。經初查,死者塗遠高,男,24歲,石首市高基廟鎮長河村5組人,國中文化程度,生前為該酒店廚師。民警對死者所住房間進行了檢查,發現了死者所留一份遺書,遺書的大致內容為自己悲觀厭世而輕生,當地警方經現場走訪、屍表檢驗、現場勘查等,排除他殺,初步認定為自殺。民警多次與死者親屬進行了溝通,講明了為查清死因,必須進行屍體解剖,但遭到家屬拒絕。
因親屬對死因表示懷疑,將屍體停放在酒店內,拒絕火化,導致圍觀民眾越聚越多,引發了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造成部分武警被打傷,車輛被毀壞,酒店遭焚燒。

聯合調查

2009年6月23日,在石首指導“6.17”事件後續處置工作的荊州市委書記應代明表示:要堅決將“6.17”事件查個水落石出,一要查明塗遠高死因。為了防止干擾,案件將由湖北省公安廳指導督辦,荊州市公安局成立專班辦理案件,請國內最權威的專家主持屍檢,把死者死因徹底查清楚,公布於眾;二要查明事件起因。查清楚永隆大酒店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塗遠高為什麼會死;三要查明永隆大酒店背景。由省調查組直接組織調查,查清楚永隆大酒店的所有相關問題。
2009年6月25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通報,通過法醫專家解剖、檢驗、毒物化驗、X光拍片等技術方法檢驗,並結合現場勘察、調查走訪的結果,警方認定石首“6·17”事件死者系高墜自殺身亡。經家屬同意,遺體已於當日4時許火化,並由家人按當地風俗於9時30分左右入土安葬。據荊州市公安局介紹,公安部和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權威法醫專家檢驗發現,死者骨盆、肩胛等部位一次性形成多處骨折和內部臟器破裂。死者體內未檢出毒物,排除毒物致死。現場勘察中,民警在死者臥室發現一份遺書,遺書中流露出書寫者認命輕生,來世報答父母的念頭。經湖北省公安廳、荊州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部門文字檢驗鑑定,遺書為死者親筆書寫。調查走訪中,多名目擊者證明事發時聽到了現場方向類似重物墜地的聲響,隨即發現一名男子躺在永隆大酒店門前地面,墜地前沒有聽見求救和呼喊聲。警方調查也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可排除有他人加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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