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昌監獄位於武漢長虹橋特3號,主要經營關押改造罪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武昌監獄
- 主要經營:關押改造罪犯
- 探監要求:一種是定時探視,一種是不定時
- 地理位置:湖北武昌
簡況,探監要求,時間,要求,
簡況
湖北省武昌監獄位於武漢長虹橋特3號,主要經營關押改造罪犯。
探監要求
時間
要求
手續需要:1、本人身份證,2、戶口本(如果在押人員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的話) 3、當地派出所出去的你與在押人員的關係證明。因為一般只能有直系親屬可以探視。
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 。
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