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於1956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為省政府派出機構,屬縣(團)級管理單位,歸口省水產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56年
  • 人員編制:50人
  • 建制:屬縣(團)級管理單位
梁子湖管理局屬全民事業單位,經政府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鄂政辦發〔2010〕29號),人員編制50人。現有在職正式職工78人,契約制工人4人,退休職工21人,內設科室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科、漁政船檢港監科、環境資源保護科和執法大隊(含3個執法中隊),同時,設立梁子湖環境監測站和梁子湖管理局後勤服務中心兩個直屬機構。
梁子湖管理局現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面積621平方米,職工生活住房3000餘平方米,配備有執法車2台,執法船、執法艇等8艘。機關辦公設施齊全,有計算機印表機17台套,複印機1台,傳真機3部,無線電通訊設備8部。局固定資產約800萬元。
根據省委《關於研究梁子湖生態保護問題的會議紀要》(〔2007〕第13號)及省人民政府《關於梁子湖管理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精神(鄂政函〔2007〕280號),梁子湖管理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積極推進梁子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效開展,切實保護梁子湖生態環境,構建生態文明、區域和諧的梁子湖。梁子湖的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湖區生產和治安秩序日趨穩定,漁民年均收入穩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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