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業局(湖北省林業廳)

湖北省林業局

湖北省林業廳一般指本詞條

湖北省林業局,是2018年湖北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除承擔原省林業廳的職責外,統一管理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統籌森林、草原、濕地的監督管理。

2018年11月16日上午,湖北省林業局正式掛牌。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下屬機構,

工作職責

湖北省林業局是將湖北省林業廳的職責,以及省農業廳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作為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的部門管理機構。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國家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林業法規和行政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化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省級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省林木種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山區、丘陵、崗地林業綜合開發和低產林改造。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指導全省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省森林採伐限額,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省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擬訂濕地保護的有關省級標準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全省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及調整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省政府批准後發布。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審核申報工作。
(七)負責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省自然保護區(小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進入省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開展教學科研、進入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參觀旅遊審批的職責。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滅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省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省級林業基金和對全省林業資金進行稽查,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省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劉新池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高春海
副 廳 長:黃德華
黨組成員、副廳長:蔡靜峰洪石陳毓安王昌友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夏志成
省森林公安局局長:郭成平

機構設定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人事處
省紀委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
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
科技合作處
造林綠化管理處
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森林資源管理處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
林業產業處
國有林場管理處
機關黨委
行政審批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
省森林公安局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護林航空站
外資造林項目辦公室
退耕還林工程管理中心
濕地保護中心
林業基金管理站
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湖北省林業廳駐大別山區森林資源監督員辦事處
湖北省林業廳駐秦巴山區森林資源監督員辦事處
湖北省林業廳駐武陵山區森林資源監督員辦事處
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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