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佛教事務服務中心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湖北省佛教事務服務中心為湖北省佛教協會辦事機構,亦為省民宗委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各1名。湖北省佛教事務服務中心現任主任、法人代表為洪利民。

主要職責

1、協助省民宗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就佛教事務管理方面的問題向政府宗教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2、執行省佛教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的有關決定決議,承擔省佛教協會的日常工作;
3、指導地方佛教愛國團體開展工作,加強全省佛教界的教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4、團結、引導和聯繫全省佛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維護全省佛教界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佛教界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5、承辦全省佛教教職人員的資格認定和重點佛教寺院主要教職的任職審定工作;
6、負責省佛教協會的資產管理,興辦省佛協自養事業;
7、指導武昌佛學院和省佛協直屬寺院的工作;
8、組織開展佛教文化研討活動,弘揚佛教優秀傳統文化;
9、組織開展和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服務社會,利益人群;
10、組織開展佛教對外交流交往活動;
11、完成省民宗委交辦的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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