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30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省人民政府《關於1998年〈統計法〉執法檢查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的決議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8.25
- 實施時間:1999.08.25
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鄧道坤副省長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關於1998年〈統計法〉執法檢查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統計法》執法檢查整改工作是重視的,採取的措施是積極的,並為此做了大量工作,推動了全省統計工作依法進行。會議對《報告》給予了肯定。同時,會議指出,從去年全省《統計法》執法檢查情況看,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在統計上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統計數據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的問題較為普遍,引起了廣大幹部民眾的強烈不滿。《報告》對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得還不夠深刻具體,一些整改措施也有待進一步落實。為了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統計法律法規,促進統計執法檢查整改工作,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會議特作如下決議:
一、依法做好統計整改工作,切實消除在國民經濟統計數據上的虛假,鞏固執法檢查成果。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通過執法檢查,深入剖析問題產生的深層原因,從問題存在一定的普遍性中看到問題的危害性以及整改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各級人民政府除了要抓好一些具體問題的整改和重點個案的查處外,更重要的是從依法治省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自覺性。要依照統計法律法規規定,從制度建設、考核措施、監督制約機制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當前,關鍵是抓緊各項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快整改工作進度。對去年《統計法》執法檢查中檢查出的尚未整改完的問題,要繼續採取過硬措施,一抓到底,尤其是對省汽車集團總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問題,要限期依法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二、增強法制觀念,嚴格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有計畫、有步驟地宣傳和組織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切實增強全民特別是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和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制意識。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執法責任制,加強統計基礎工作,規範統計執法行為。同時,健全統計數據質量保證體系,確保統計數據質量。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依法行政觀念,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建立各種目標責任制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不能不顧客觀條件盲目追求高指標,層層向下壓指標。對那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干擾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授意或者強迫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提供不真實統計數據等行為,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必須依法予以抵制,有關部門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統計上的弄虛作假行為不及時制止和糾正的,要追究領導者和統計部門的責任。
三、強化統計執法監督,加大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的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這次執法檢查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對去年統計執法檢查中未檢查的重要數據,要繼續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強化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監察和司法等機關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密切配合,扎紮實實抓好在統計上弄虛作假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要重視並認真受理民眾舉報。對那些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在統計上仍然弄虛作假的,不管涉及到什麼地方、什麼部門、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依法查處到底,決不姑息。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加強統計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各地的整改工作,要跟蹤監督。要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各種監督手段,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敢於碰硬,對那些法制觀念淡薄,利用虛假數據爭名謀利者,要通過法定程式,堅決督促處理;對違反統計法的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堅決督促查處,維護法律權威,保證統計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得以順利貫徹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