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業大學國防教育協會

湖北工業大學國防教育協會是在校團委及下屬的社團聯合會領導、學校武裝部的具體指導下的全校性民眾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工業大學國防教育協會
  • 區域範圍:全校性
  • 性質:民眾組織
  • 成立時間:2008年
目錄,部門簡介,協會章程,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第二章協會制度的建設,

目錄

1.部門簡介
2.協會章程

部門簡介

湖北工業大學國防教育協會2008年正式,其前身是校國旗班。我們協會是在校團委及下屬的社團聯合會領導、學校武裝部的具體指導下的全校性民眾組織。協會以“加強國防教育,走進軍旅生活,提高身體素質,弘揚愛國精神”為宗旨,以強化當代大學生的國防意識,激發大學生的愛國主義熱情為指導思想,以提升當代大學生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國防素質為最終目的。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積極配合武裝部工作並獨立開展與國防軍事相關活動。
湖北工業大學國防教育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協會設理事會作為常設機構,負責協會工作。
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會長助理、各部部長(特殊情況下,各部副部長也可參加理事會)組成。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的方式開展工作,每學期至少兩次。會議一般由會長主持,向理事會匯報工作,以及指出今後工作方向,提出工作建議。理事會實行民主集中制,每個方案的實行必須經2/3以上理事同意。
理事會成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力.一般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可向會長提出召開理事會的要求並可向理事會提出議案。
每屆理事會任期為一年,特殊情況下可延長或縮短,但最短不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半。
第二條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對本協會的工作負領導責任,指導本協會的各項工作、會長對理事會負責,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工作。會長因故不能負責協會工作,經理事會1/2以上多數通過,可委託常務理會中的一人代理會長。理事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理事會成員都有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各方案必須一半或一半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執行。
第三條在特殊情況下,還可以召開理事會擴大會議,其會議由理事會成員,各部門部長、副部長以及各幹事組成。理事會擴大會議在重要活動開展時或協會日常運作出現重大問題時由理事會提出召開,會議由會長和副會長共同主持。
第四條副會長實行分工負責制,協助會長負領導責任,同時具體負責1—2個部的工作,具體組織與其所負責部門有關的各項活動。
註:副會長之間必須密切配合,協調工作,以保證協會工作的順利開展。副會長在組織協會各項活動前,須事先向會長匯報工作計畫和經費預算情況,徵得會長同意後,可具體組織實施。
理事會職責
常務理事由會長,副會長,會長助理,及秘書長擔任
會長:負責對外聯絡,包括校團委、校武裝部、社聯、軍盟以及其他單位,負責活動的審批,上報。做好領導工作,保證協會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副會長:全權負責協會日常一切工作,每次活動的各項集體安排,包括人員的調配,組織行動。實行分工負責制,除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外負責下面的一到二個部門,協助和監督這些部門工作,同時協助會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部長安排,做好分塊管理。
秘書長:負責監督協調理事會具體工作,督促在活動中各人員在所分管事宜中的工作安排
各部部長具體負責組織與本部相關的各項工作,向領導本部的副主席負責。副部長、幹事協助部長工作。
各部在每屆事會成立初向主席遞交一份工作報告,在下屆理事會產生前遞交一份工作總結.經武裝部指導老師簽名蓋章後,存入協會檔案。

第二章協會制度的建設

獎勵和違反處分制度
為使協會的管理更加科學完善,工作成效更高,本協會從人本思想出發,針對全體會員特別制定了獎勵分明的會員獎勵和違反處分條例。
第一條對活動開展期間有突出表現的會員,經理事會和會長,報交社聯、武裝部同意給予獎勵,並優先推薦為校養成輔導員、團學骨幹培訓精英,優秀團員,優秀團乾。
第二條設獎勵基金做為協會預算經費的一項開支,協會設立“國防教育先進個人”獎。“國防教育創新”等獎項。協會在部分活動中亦將設立特殊獎項(見相關活動的策劃書)。
第三條每月,對協會日常工作人員考勤:有無故遲到次數達到三次者,取消所有評獎評優資格;無故遲到次數達到五次,將視為自動辭職,並將其情況上報武裝部,交出聘書;一次者做口頭檢討。某一工作或活動因領導安排不到位而導致工作或活動受阻,若情節不是很嚴重向理事會做書面檢討;若情節很嚴重而且影響極壞,則該負責人必須引咎辭職,並將真實情況上報校團委和武裝部,由上級給予更嚴重的處分。
第四條對協會的工作經費有挪用,虛報活動經費者,一經查實,立即除名並報校團委和武裝部。
第五條年終評獎評優考察個人的平時表現,平時表現主要是由會議和工作考勤組成,其中考勤占30%,平時工作表現占50%,其他20%由民主投票決定。
註:獎項設定:
①會員:獎項:“優秀會員”,“最佳創意獎”等
評獎標準:自薦;活動的參與程度;會員的平時表現。
②理事會:獎項:“優秀理事”、“國協先進工作者”
評獎標準:自薦;部長推薦;平時表現;民主投票選舉
③部門獎項:“優秀團隊”
評獎標準:自薦;部門的考勤;部門平時的表現;部門的資料;部門的貢獻(本職工作的完成狀況)。
(根據協會的發展和所開展和參加的活動,可以另外評獎。)
財務管理制度條目
第一條協會的經費來源於學生國防教育協會的會費及校武裝部、校團委給予的適當補助和社會上有關企事業的活動贊助。
第二條協會奉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各項工作和活動的經費首先進行預算,並向學生社團聯合會提出經費預算方案,做到合理使用每一分錢。
第三條每次活動經費的開支由本次活動的直接負責人提出經費預算方案,少於十元的開支,可以不用發票;多於十元的開支,必須持有發票,否則不給予報銷;兩百元到五百元之間的經費開支,經主席審查先預支百分之五十的經費,其餘以事後報銷的形式予以清算;大於等於五百元以上的經費開支需經武裝部和團委的同意方可支取。各項開支報銷必需要有合格的而且正式的地稅發票。
第四條秘書長要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各項經費的收入和支出登記並存檔。本協會對所有與開展工作和活動有關的正式、合理的開支予以報銷。
第五條在開展活動中要大膽引進校內外各種有關企業單位的贊助。同時要管理好贊助費的開支,做到賬目的清晰透明,對外樹立好學生國防教育協會的形象。
第六條各次活動的相關負責人不得挪用、虛報經費,一旦查明,勸離辭職。本協會對吃喝玩樂的發票不予受理報銷。
財務管理制度細則:
(一):社團經費公開化
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全體社員公開帳目,不斷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經費“取之於社員,用之於社員。”如違反本條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套用於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社團例會上討論通過,方可執行。
(二):帳目管理
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帳本。收支情況要分項目記錄清楚。要有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三):票據正規化
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時,必須要商家索取正規票據,或做帳時,不得虛開假髮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如發現違規,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並追究其責任。
(四):活動結餘金額的處理
贊助經費套用於社團活動正常開展,任何社團不得以拉贊助來積累資本。社團活動結餘的經費應記入社團帳本,用於下次活動的使用。
(五):帳目的清查
校社團管理委員會對全校所有社團進行不定期的帳目清查。如有拒絕或牴觸情緒或故意尋求理由拖延檢查時間,並造成工作人員查帳困難者,管理委員會及時報告團委與掛靠單位,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六):活動的公開化
社團活動必須公開化、正規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團名義招收
成員或開展社會活動。參與社會活動不能單獨操作,謀取個人私利。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
附:國防教育協會經費審批單
日期________部門_________經手人_________
所用事項

物品單項

單價

數量

總價

活動負責人簽字

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會議考勤制度
為了健全和完善學生國防教育協會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它的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湘潭大學的國防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國防教育協會的日常管理(考勤制度、會議制度)、會費管理(財務制度)以及考核標準(獎懲制度)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制度:
1、建立一個考勤的花名冊,用來登記學生國防教育協會所有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2、各部長負責考察各部門人員的出勤情況,然後轉交給組織部統一登記入冊。
3、會議考勤期間所有的部長和副部長以及新一屆的理事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會長團成員必須提前十分鐘,以便確保會議的正常進行。
4、請假事宜:要有嚴格的書面請假條,必須在重要的活動和會議開始前一天將請假條交給各個院的負責人,負責人按時交給辦公室。
5、考核秉承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國協所有人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國協每一個人都有對考勤考核的監督。如有異議可以通過民主的形式表決。
6、考勤總結每學期一次(權益部辦公室共同負責相關工作)
二、會議制度:
1、會議準備:召開會議之前會議組織者必須告知與會人員此次會議的目的、流程、大概內容和大約持續的時間,以此來提高開會的效率。
2、會議形式:全體會員大會、全體理事會、各部門例會。
3、會場紀律: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場;注意自己的形象(衣著要整潔,嚴禁穿拖鞋、背心、短褲入會);禁止開會期間玩手機、接電話、說小話、吃東西、看與會議無關的書籍(手機必須調成振動或靜音)。
4、會議記錄:秘書部負責存檔會議記錄的撰寫,同時每個部門必須帶上各部門的資料夾,並對每次會議(包括各部門內部的例會)做相關的記錄(還要寫上各部門對此次會議的看法和建議);學期末會長對其進行考核總結。
第四章 關於章程的實施
第一條:本原始章程由協會2011-2012年度理事會主席萬利起草,秘書部長鬍照啟修訂整理,經2013-2014屆會長幸贇審議後,全體理事會商議修訂通過後,於2014-2015年度理事會成立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條:對違反本章程規定者,協會會員均可向理事會檢舉,經理事會查證屬實後,對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對行為惡劣的則開除會籍。
國防教育協會會規
1.凡我會會員須尊重老師及其協會的領導,營造好的環境!
2.會員間要以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同維持協會的團結安定!
3.會議無故缺勤三次以上,取消會員資格!
4.每次的會議及活動,各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有義務一一通知本部會員!
5.凡我會會員與本協會共榮辱並代表協會形象,對做出有損本協會形象的事的會員,給予協會內部通報批評!
6.凡我會會員在接到協會下達的任務時,不得任意推卸,如有難處要向相關負責人說明!
7.凡我會會員須積極參加協會的活動,認真體會國防教育的意義與價值!
8.嚴格請假制度:協會集體活動原則上不予請假,有特殊原因須提前想本部門的部長或負責人說明情況,得到許可後方能請假!
9.凡我會員不得擅自更改會規,要嚴格遵守會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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