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開

游智開(1816—1899)字子代,湖南新化人。晚清官吏。鹹豐元年(1851)舉人,揀選知縣。同治初年,李續宜為安徽巡撫,他被調三河尖司厘榷,以廉平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游智開
  • 別名:字子代
  • 出生地:湖南新化
  • 出生日期:1816
  • 逝世日期:1899
人物經歷,做官過程,

人物經歷

同治四年(1865),署和州知州。在任常出巡四境察訪;考核諸生,關心教育;築瀕江堤防,預防水患;改革征糧制度,減少胥吏勒索。旋補無為州,署泗州,嚴厲鎮壓民眾反抗。曾國藩曾稱其治行為江南第一。曾國藩為直隸總督,特調其署深州,再補灤州。所至之處,興義學,減浮征,弛徭役,同時嚴厲鎮壓民眾起事。同治十一年(1872),游智開擢永平知府。嘗巡閱遷安獄,見獄吏私繫囚犯勒索賄賂,即拘獄吏至縣懲處,縣令始驚覺。在永平8年,茸書院,築城垣,修郡志,均著成效。永平瀕海產鹽,貧民多賴以為生。時部令禁私販,改行官引。他上書稱:“民間少一私販,即地方多一馬賊。鹽本宜行官引,永平則仍舊不便。”改官引事遂不果行。

做官過程

光緒六年(1880),擢永定河道。親臨指揮搶護險工,後兩次以三汛安瀾獲優獎。十一年,擢四川按察使。簡裝入蜀,密訪吏治得失,世情民隱,督率屬吏清厘積案。不久,兩權布政使。次年護理總督。時重慶發生教案,他奏稱:“是案當以根究起釁之由,先收險要,及預定款目為關鍵。非贖回險要,無以服渝民之心;非嚴誅首犯,無以制洋人之口;非議賠銀兩,元以為結案之具。”下令拘捕肇事教首羅元義。又以羅身雖入教,仍屬中國人,自應治以中國法律,請敕總理衙門據理力爭,勿許各國公使干預。終置羅元義於法,以較少賠款了結教案。光緒十四年(1888),游智開遷廣東布政使,署理巡撫。在任劾貪吏,嚴賭禁,卻巨賄30萬金。十六年以老乞休。二十一年,復起任廣西布政使。適靈川發生鬧糧風潮,省令發兵剿辦。他以事變乃縣令辦理不善所激,止之。又念粵西地瘠,捐廉儲糧石,通飭各屬積穀備荒。二十四年因病罷歸,二十六年卒於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