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遵明諭碑

“共遵明諭碑”是灤州知州游智開關於支應兵差征費事,曉諭四鄉紳民之告示碑。立於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共遵明諭碑
  • 出土地點:灤南縣
  • 所屬年代: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
簡介,歷史沿革,碑文附錄,

簡介

“共遵明諭碑”系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灤州知州關於支應兵差征費事,曉諭四鄉紳民之告示碑,屬紀事碑類。此碑立於灤州於凝社(今屬灤南縣),曾存於長凝鎮大孟莊。

歷史沿革

鹹豐元年(1851年)金田起義爆發,鹹豐二年(1852年)廣西南寧天地會起義爆發,鹹豐三年(1853年)福建小刀會、上海小刀會、北方捻軍起義爆發,鹹豐四年(1854年)廣東天地會起義爆發,鹹豐九年(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清廷內憂外患,政局動盪不安,於鹹豐初年開始從東北諸省大規模徵兵,鎮壓農民起義,抵禦外來侵略。東北兵入關均從灤州境內經過。灤州承擔了過境官兵的軍需供應和接送任務,其費用均由當地百姓提供。在征繳中,下級官員乘機浮派節流,地甲中飽私囊,百姓不堪重負,社屯怨聲載道。
灤州知州游智開到任後,了解到下級官員借兵差征費盤剝百姓,即刻核實削減,減輕了百姓負擔。游知州任職不足一年擢為永平守,朱靖旬繼任。朱靖旬,字敏齋,河南安陽人,鹹豐己未科進士,補清苑令,同治十二年(疑為十一年)署灤州任。朱到任後,嚴束下級官員,嚴於捕盜。兵差征費在游知州核減的基礎上合理均攤,受到百姓擁護。紳董王蔭堂等代表紳民上書州衙,請其將核減均攤後的兵差費用標準公布於眾。朱允其請,下達曉諭公文,令各社屯勒石立碑,矗於要路醒目處。
清朝末期朝政腐敗,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百姓苦不堪言。其時,游智開、朱靖旬還算體恤百姓,也算是一方之幸。民國26年修《灤縣誌·宦績》載:“靖旬曰:官取一,吏役取二,民非四不能應一差。是虎食人,而狐又倍之,惡在其為民父母也。聽每社各自立碑,每過兵百名,應輸折差銀若干,多寡以此為式,遞增遞減。吏役浮索者,並準指名控訴。民歡抃如出水火,而置衽席焉,鹹致匾繖,以抒感戴。靖旬悉揮卻之,曰:吾所為分也,何異焉?且乾禁例,榮我者適以辱我,願與諸君守法。民乃不敢請。”
碑文載兵差事,清楚、明白而具體,似今“明白卡”,讓百姓交費有參照,避免下級官員搗鬼作弊。“十二次朱諭照得直省賦輕役減”,恐怕與實不符,屬對皇帝的溢美之辭,但應兵差收費敢於公開,且與前有減,合理均攤,還是應該稱道的。按《灤縣誌》記載,朱靖旬是有顯著政績的知州,但記朱於同治十二年(1873)署灤州似有誤。其上任游智開同治十年到任,不滿一年調任永平府。繼任者朱靖旬應同治十年末或同治十一年初到任,最遲不能晚於“共遵明諭碑”立碑時間,即同治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故任職時間不可能是同治十二年。
碑文有幸留存下來,但碑已不知去向。

碑文附錄

共遵明諭碑碑文
欽加運同①銜即補直隸州知州②署灤州正堂③加十級記錄④。十二次朱諭⑤照得直省⑥賦輕役減。兵差一項,尤不免藉資民力。蓋緣徵調過境,日限緊迫,均系責成地方官先行籌墊。無如⑦積久蠹生,變本加厲,皆因向無定章。遇有兵差,奉文急如星火。本官不能一秉大公,潔己率下,莫不藉口舊章,按社⑧簽派。一任經手吏胥,弊混飛灑,不可勝窮。相殊遵抗互異,苦樂不均,嘖有繁言。留心治道者亟欲改弦而更張之,非伊朝夕矣。溯查歷次辦理情形,多寡不一,礙難照行。只有前昇州游⑨任內,供應吉林、黑龍江官兵一千名,澈底根究,通盤籌計,將虛靡一概剪裁。按照過兵一千名,連守候空回口糧馬軋酒席等費,共用大車一百二十輛,計往返二十八日,全行在內。其奉票頭役向各社索要墊辦車價,爭多較寡,一經涉訟,均系查照歷任斷案。飭令⑩每車一輛,按日交價,東錢11十吊完結。各社歡欣鼓舞,以為向來所未有。本擬出示曉諭永為定章,未及核辦升任卸事。現據四鄉紳董舉人王蔭堂12等具呈前來,以兵差已減,樂從新章,懇恩定案祥復。本州到任,惟照府憲13前,在灤州任內,輕徭薄賦,前事堪師。既將兵差過境套用車數日數,撙節14核定,期於官民兩便。是後遇有兵差,即按過兵一千名,用大車一百二十輛,往返二十八日,永為定數。兵多則照增,兵少則照減,現奉憲檄15。調黑龍江換防兵五百名,轉瞬過境,已按上屆辦理成數。用大車一百二十輛,往返十四日,減半簽派,一切在內。如有差役墊辦,下鄉催起車價,亦有游任斷案,可稽舊令,一體遵照,不得稍增減,致滋浮冒。本州仰體憲意,念切民依,誠欲一舉而弊可革,利可興。現在兵差已減,民困已蘇,為此出示,曉諭四鄉紳民人等知悉,其各謹遵,毋違特示。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右仰16知悉
過兵一千於凝社
應分車肆輛零叄厘五
注釋:
①運同:官名。本為同知都轉運鹽使司事的簡稱。始於元末,明沿制,清遂以運同為正式官名。明清時運同分駐在鹽運使或鹽道所轄各鹽務公司,以便管理鹽場。
②直隸州知州:知州,官名。宋代派朝臣為州一級的地方行政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原意為暫行主持本軍本州事務。明清以知州為州的長官名稱。知州有兩種,一為直隸州知州,其地位稍低於知府;一為散州知州,其地位相當於知縣。直隸州即直接隸屬於京師的州。
③正堂:官府治事的大堂。明清稱知府、知縣等為“正堂”,別於佐貳官。
④十級記錄:級,等級。特指官階品級。記錄,指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此指最高官階。清朝文官共分十八級,每一級對應某一品。十級為“奉直大夫”,授階官等級為從五品。
⑤朱諭:皇帝所發布命令的一種。凡遇非常重大的政事,必須親筆方能表示鄭重的,皇帝親筆書寫,稱朱諭。雖稱朱諭,但實際多為親信代筆。
⑥直省:直,通“值”,作“代價”解。直省,即減少付出的代價。
⑦無如:無奈。
⑧社:古代地方區劃單位之一。民國26年修《灤縣誌》載,謹按舊志鄉里編制為社四十四,屯二十一。屯社所轄莊村多寡均無定數。
⑨前昇州游:指提升調走的前任知州游智開。游智開,字子代,號藏園,湖南保慶府新化縣人。清鹹豐辛亥科舉人,檢發知縣,升補灤州,同治十年到任。因政績突出,不滿一年,擢永平守。嗣後歷任永定河道,四川按察使、布政使、總督,廣東布政使、巡撫,廣西布政使。
⑩飭(chì)令:飭,整治,整頓。飭令,即整頓後頒布的命令。
11東錢:南朝梁時私鑄鐵錢的一種,後借指貨幣。梁普通年間鑄鐵錢以代銅錢。鐵賤易得,私鑄日增。大同年以後,鐵錢充斥,物價高漲,交易不復計錢數,而以貫論,商賈因之以求利。自破嶺(在江西星子縣)以東,八十為百,名曰東錢;江州、郢州已上,七十為百,名曰西錢;京師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
12王蔭堂:字槐三,灤州城內人,遵化籍。同治丁卯舉於鄉。庚辰議敘知縣,分發浙江。
13府憲:憲,法令,法律。府憲,即官府的法令。
14撙(zǔn)節:撙,節制;節約。撙節,即緊打滿算的意思。
15憲檄:檄,曉諭文書。憲檄,即上級下發的指令或文告。
16右仰:右,尊崇,尊重;重視。仰,舊時上級對下級表示命令的用語,有切望的意思。多用於下行公文。右仰,即要求(百姓)重視並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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