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源縣林業局
- 所屬地區:渭源縣
- 管理範圍:林業
- 屬性:政府機關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職能,地圖信息,
簡介
渭源縣林業局職能介紹:
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全縣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縣城鄉植樹造林、國家林業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
(3)負責國有林場、林業派出所等基層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4)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調查,依法保護、管理森林資源及野生動物;
(5)負責全縣的護林防火工作;
(6)負責組織管理全縣義務植樹和城鎮綠化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綜合性政策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檔案審核;承擔林業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及法律諮詢工作;監督林業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三)計畫財務處。
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畫;監督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指導森林資源資產流轉工作。
(四)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林政處。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估,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管理,承擔出省木材運輸證的核發工作;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和木材檢查機構的建設與管理。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林業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市林業工作方面的意見、辦法和規定;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市各項林業資金;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態環境建設,組織實施北坡南山綠化工程、轄區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生態示範縣建設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5.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以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辦理林木、林副產品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負責管理市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
6.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和濕地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境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地圖信息
地址:上磨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