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水務局

渭南市水務局

渭南市水務局是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的機構,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河流、水庫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劃制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水務局
  • 屬性:事業單位
  • 行政區域:渭南市
  • 職責: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河流、水庫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工作;指導縣及縣以下供水管理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水庫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全市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流、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測和水資源公報。
7.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市重要河流、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地區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渭河城區段管理工作。
8.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有關政策,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和監測預報工作;負責重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9.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10.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1.負責全市漁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漁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水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漁政執法和隊伍建設。
12.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章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13.依據政府公布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和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信訪、宣傳、機要、保密、檔案、接待和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人事科(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職工隊伍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工資、勞保、人事檔案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局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水利系統職工培訓工作。
3、計畫財務科:
擬定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市直系統預選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水利、漁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專項資金全年計畫的執行工作;承擔中省水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直系統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承擔水利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重要河流、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水利統計工作。
4、政策法規科(渭南市水政監察支隊):
研究起草水利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起草審核水利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有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本行業普法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行業安全監督;負責全市水利執法,漁政、水保監督、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縣、市、區、流域和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水利、防洪違法事件;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利執法工作。
5、農村水利科:
管理全市農村水利設施,落實有關水費政策、管理水費、水價;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節約用水、人畜飲水、節水灌溉、機井建設、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編制全市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小水電建設規劃管理。
6、監察室:
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及系統糾風工作,督查局黨委及直屬單位黨組織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黨員、幹部進行遵紀守法教育,按照管理許可權查處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行政、法規的違紀案件,受理黨員、幹部申訴控告。牽頭負責水費廉政建設工作。
7、市防汛辦(事業)
為全市和三門峽庫區防汛指揮調度中心,主管全市防汛工作,指導全市防洪工程建設。
8、市河務管理處(事業)
負責全市河道、水庫管理,主管河道堤防的施工、管理及搶險;全市河道、灘涂等水域的管理及開發治理;病險水庫的除險等。
9、市水利管理站(事業)
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科技規劃,水利科技推廣與信息交流等水利科技工作,指導縣、鄉兩級水管站本轄區內的水利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勞動就業服務及全市抗旱灌溉工作,負責全市抗旱服務隊建設工作。
10、市水資源辦公室(節約用水辦公室)(事業)
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的實施,歸口管理全市城鄉供水水源規劃和全市水資源保護。負責全市水資源監測、調查、評價。組織實施全市城鄉水中長期供求計畫、規劃和水量調配方案。加強節水管理,有效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發展。
11、農建辦公室(事業)
主要負責全市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實施安排、組織、檢查、指導。負責水利“振興杯”、“興渭杯”評比競賽活動。負責水利政策的調查研究,綜合材料等。
1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事業)
負責制定全市縣城及農村供水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縣城供水及農村飲水工程的立項審查、設計、開工建設的審批,督促檢查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實施,組織或參與飲水工程的竣工驗收。指導全市縣城及農村供水工程的運營管理工作。
副站長:李富平

領導班子


局長:宋曉彤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民安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戴 勃
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曾建全
副局長(正縣):王同春
黨委委員、副局長:史向民
調研員:史永成
調研員:高雙鎖
副調研員:李春榮
副調研員:張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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