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應急管理局

渭南市應急管理局

渭南市應急管理局,是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應急管理局
  • 現任領導:陳峰(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中省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3.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縣(市、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5.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6.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級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市級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煤礦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7.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8.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9.依法負責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10.指導協調全市森林(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1.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行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14.依法組織、指導全市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5.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市減災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
18.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重要文稿起草、會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及後勤事務、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管理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招錄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審計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2.市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市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調度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布工作,銜接駐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
3.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行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分解督辦重大隱患和問題整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和專家隊伍管理,負責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自然災害防治指導科: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參與職責範圍內有關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5.救援協調科: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縣(市、區)及相關行業編制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各類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市級預案演練;承擔市級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市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全市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和訓練工作,負責煤礦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牽頭組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6.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市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協調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7.火災防治科: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協調森林(草原)火災防治工作,參與職責範圍內有關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8.工礦商貿安全監管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參與工礦商貿領域較大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較大以上事故應急救授工作。
10.政策法規科: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協調工作;編制全局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全局執法文書和事故案卷,負責執法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推行及“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市級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和市級考試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安全生產合格證書的發放工作。

現任領導

陳峰(黨組書記、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3日,入選擬推薦全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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