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方案

渠縣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工作方案
根據《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達市府發〔2016〕66號)精神,為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我縣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壯大,結合渠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各級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政府引導、企業自主、實事求是、分層分類推進的原則,不斷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方式,因企施策,積極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提升民營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而促進我縣民營企業走可持續的健康的現代企業發展道路。
二、主要目標
通過促進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民營企業產權結構向股份化轉變、企業決策向民主化轉變、企業班子向職業化轉變、企業經營向規模化轉變、融資渠道向多元化轉變、員工管理向人性化轉變的“六大轉變”目標。2016年,重點促進1家民營企業試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017年,全縣7戶民營重點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020年,全縣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重點工作
(一)調查摸底。通過實地走訪民營企業或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全縣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逐一調查摸底,全面了解企業發展現狀及企業的真實意願,建立“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儲備資料庫”。並於每年底,根據新統計數據情況的變化,進一步做好調查摸底,完善“儲備資料庫”,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民營辦、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2016年8月中旬前,完成首次的全面調查摸底;從2017年起,每年3月中旬前完成當年度的摸底工作。
(二)加大宣傳。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廣泛宣傳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意義;組織宣講團宣講,重點宣講已上市或已掛牌交易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企業發展不成功的典型案例以及改制階段企業的良好發展勢頭,形成政府重視、部門支持、企業主動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民營辦、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每年6月中旬前。
(三)開展試點。2016年在省一級開展試點,渠縣推薦上報1家試點改制民營企業,積極配合省、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完成擬上報企業的集中培訓、專家診斷、企業改制等相關環節的服務保障工作,力爭推薦上報企業均通過省政府組織實施的評估驗收。從2017年起,在全縣推廣實施。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民營辦、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中旬前。
(四)完善機制。總結省級試點階段的經驗做法,建立完善我縣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評估、培訓、專家診斷、中介保障、宣傳等五大工作機制,並完善相應工作機構,為持續促進我縣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和組織保障。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民營辦、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2017年6月中旬前。
(五)組織培訓。依託相關培訓機構,通過分層、分類、分批舉辦培訓班、組織學習考察等培訓方式,組織對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等人員開展現代企業制度有關知識培訓,提升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能力。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
完成時限:每年8月中旬前。
(六)診斷諮詢。邀請省內外高校專家和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私募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高管,組成專家顧問團隊,針對擬參與改制民營企業的情況,搞好分類指導,進行發展戰略、企業誠信、社會責任、創新能力、治理機制、品牌建設、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免費診斷諮詢。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民營辦、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每年8月中旬前。
(七)引導改制。引導民營企業根據專家顧問團隊的意見建議,結合自身企業實際,按照完善企業法人產權、建立健全組織制度、加強和改善企業經營管理“三大改制任務”要求,自願對企業進行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等方向的改制,幫助其完善企業治理機制、規範各項管理制度、拓展多種融資渠道等。同時,充分依託財稅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中心等社會中介組織資源,促進民營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工商質監局、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政府金融辦、縣工商聯。
完成時限:每年11月中旬前。
(八)評估驗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基本特徵,以及現代企業制度應具有的內涵和外延,參照省級的試點做法,探索建立民營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評估標準和機制,分類別、分層次對我縣擬改制民營企業進行評估驗收。
責任單位:縣工商聯、縣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渠縣調查隊、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每年12月中旬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既是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民營經濟整體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也是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市場主體活力、提升民營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必然選擇。從2016年起,縣委、縣政府將該項工作納入全縣全面深化改革、民營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予以推進,同時納入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單項績效管理的重要指標逗硬考核。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抓住這一難得機遇,加大舉措,紮實推進,努力為我縣培育和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現代企業制度典範民營企業。
(二)加強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工縣民營辦、縣經信局、縣農辦、縣商務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縣統計局、縣政府金融辦、國家統計局渠縣調查隊、縣工商聯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促進工作領導小組,並建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市促進工作,研究解決促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督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營辦,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各鄉鎮、縣工業園區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本地促進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明確職責。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聯動。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按照相關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縣級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做好鄉(鎮)、縣工業園區推薦企業的審核把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共同做好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
(四)抓好落實。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做好溝通協調,齊心協力地開展好此項工作。對確定的改制企業,相關部門要主動靠上去幫助解決具體問題,為我縣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排憂解難。同時,各地各單位分別於每年3月中旬前、12月中旬前向縣工商質監局(縣民營辦)報送“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儲備資料庫”資料、當年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工作總結材料(包括企業簡介,生產經營情況,企業管理情況,推進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措施、成效、差距、難點及下一步打算,對政府、中介機構幫助企業進一步推進股改、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等的需求建議等,篇幅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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