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承辦渝北區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履行加強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職責。
楊佳紅同志為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渝北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渝北區
- 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本情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職責調整
加強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經區政府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協助區政府領導辦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項,為區政府領導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法制服務;對各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進行指導。
(二)承擔統籌規劃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擬訂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督促指導。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區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意見徵求和反饋工作。
(四)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解釋和地方性法規授權區政府的執行性解釋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指導和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五)承擔各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登記責任,並對各鎮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責任,按照區政府部署,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資格管理責任,監督指導全區行政執法活動。
(七)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受區長委託參與行政訴訟活動;對各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八)組織清理政府規範性檔案,編輯出版規範性檔案彙編正式版本。
(九)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科室設定如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宣傳、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規章制度、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起草,組織重大調研。
(二)複議應訴科
負責承辦應由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對複議案件中涉及的政府檔案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受區長委託,代理區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協調行政複議管轄爭議;指導政府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研究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負責對全區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指導,組織承辦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和資格認證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統計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法律事務。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