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2021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

《清遠市2021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業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2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2021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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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家、省關於能耗雙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為確保完成全市2021年能耗雙控目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全市單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3.2%,能源消費總量新增控制在63萬噸標準煤左右。
二、全面強化能耗雙控
(一)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各縣(市、區)要根據市下達的指標任務(詳見附表),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並分解落實至本級有關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強化能耗雙控考核結果套用,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和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對節能工作不力、能耗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及時通報約談,並按國家和省要求依法依規予以問責。〔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完善能耗雙控管理制度。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編制新增用能需求較大的產業規劃、能源規劃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項目時,應與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充分做好銜接,按照目標任務倒推項目用能空間。探索開展用能預算管理,最佳化能源要素配置,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用能需求。強化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的監測預警,堅持形勢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強分析研判,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切實發揮節能審查制度的源頭把控作用,強化新建項目對能耗雙控影響評估和用能指標來源審查。對未落實用能指標的項目,節能審查一律不予批准。全面梳理在建、擬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項目,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建立節能審查實施情況定期調度機制,按月報送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含)標準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含)千瓦時以上項目節能審查情況。〔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嚴格節能監督執法。全面加強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隊伍和能力建設,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制定節能監察年度計畫,全面開展“兩高”行業強制性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檢查,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的生產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規予以關停。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對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審查未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項目,以及把關不嚴、落實節能審查意見不力的項目,嚴格按要求進行限期整改。實行節能監察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執法機構責任。〔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積極推進結構最佳化調整
(五)調整產業結構。加大落後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加快推動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轉化套用。增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資源要素集聚能力,能耗指標優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項目。〔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六)最佳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對可再生能源消納量超出激勵性消納責任權重對應的能源消費量,不計入相關地區能耗雙控考核。〔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七)工業節能。全面梳理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含)標準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含)千瓦時以上用能企業清單,強化用能監測監管。以鋼鐵、化工、有色金屬、水泥、玻璃、印染等“兩高”行業為重點,全面開展節能診斷,推進生產線節能改造和綠色化升級。2021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2.0%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八)建築節能。貫徹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築條例》,做好條例宣傳和普法工作。加強綠色建築建設全過程管控和運行監督管理,積極推進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因地制宜發展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加快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進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的規模化套用。到2021年底,全市城鎮新增節能建築面積、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省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九)交通運輸節能。加快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進疏港鐵路、物流園區和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推動煤炭、礦石、糧食等大宗貨物及遠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運有序轉移,鐵路和水運貨運周轉量占比較上年有所增長。加強城市交通綜合治理,引導綠色出行,城市公共運輸、綠色出行方式占機動化出行比例較2020年有所提升,城市公交和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新能源車輛數比2020年有所增長。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廣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加快完善岸電設施建設,提升岸電使用率。〔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消費流通節能。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全面清理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築、節能家電等綠色產品消費領域存在的地方保護和行業壁壘。擴大政府綠色採購覆蓋範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優先採購使用綠色產品。鼓勵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等行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和節能改造。以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為主體,持續開展綠色商場創建工作。〔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公共機構節能。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供熱、製冷、照明等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採用能源費用託管等契約能源管理模式。組織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和國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行動。全市30%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完成節約型機關創建,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率達到國家要求的進度目標。〔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明確重點用能單位合法用能額度和能耗強度指標,加強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和數據接入。嚴格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和能源計量體系,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持續提高能效水平。〔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市場監管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完善配套政策
(十三)價格政策。加強差別電價政策、強制性節能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銜接,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懲罰性價格和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對主要耗能行業的用能單位按照淘汰類、限制類、鼓勵類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財政稅收政策。加大節能降耗相關資金統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帶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節能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強化節能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充分發揮稅收對節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綠色金融政策。嚴格審核“兩高”項目融資申請,對產能過剩、落後產能以及“兩高”行業嚴格授信管理。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強對節能技術推廣目錄項目、節能重點工程項目的融資支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進一步推廣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創新綠色保險和環境權益交易金融產品。〔市金融局牽頭會同人民銀行清遠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市場化機制。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積極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鼓勵電力用戶採用節電技術產品,最佳化用電方式。〔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六、強化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能耗雙控工作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和關鍵措施,加強對本地區能耗雙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主要負責同志對能耗雙控工作負總責。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八)落實節能法規標準。嚴格落實重點耗能行業能效對標指南和有色金屬、紡織印染、數據中心等行業地方能效標準,進一步擴大節能標準覆蓋範圍。〔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九)加強節能宣傳培訓。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利用多種傳播渠道廣泛宣傳節能法規、標準、知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政府、企業、執法監察等節能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節能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統計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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