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節能監察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節能監察中心
- 地點:清遠市
- 性質:共有
- 職能:檢查
清遠市節能監察中心,不再掛清遠市節能中心牌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配合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下列節能監察日常工作:擬定全市節能監察計畫、標準、規程;監督檢查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設計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對市級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其節能目標實施考核;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依法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由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查處嚴重浪費能源及其他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對市屬各縣(市、區)節能監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開展節能宣傳和節能科普工作。核定事業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