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獨生子女證明辦理指南

清遠市獨生子女證明是由戶籍地所在社區居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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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屬獨生子女人員

辦理條件

政策內一孩人員

所需材料

男方戶口簿
男方結婚證
男方身份證
女方戶口簿
女方結婚證
女方身份證
計畫生育服務證
單位證明

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夫妻一方戶籍地所在社區居委遞交資料申請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資料齊全1個工作日

辦事視窗

街、鎮人口計生辦公室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段6:00)

辦理依據

廣東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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