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民眾藝術館

清遠市民眾藝術館,掛清遠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蒐集、整理、保護民間民俗文化藝術遺產;開展民眾文化藝術理論研究和學術探討活動,編輯出版民眾文化藝術刊物;培養業餘文藝骨幹。核定事業編制17名,其中館長1名,副館長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清遠市體育局、清遠市著作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民眾藝術館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