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市文廣新局(體育局、著作權局)認真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切實加強對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人事宣教科作為局政府信息公開暨政務公開工作的主辦科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參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了《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試行)》、《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試行)》、《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試行)》、《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試行)》、《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三)為確保信息公開的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我局為每個公務人員配置了一台電腦,並能上網際網路,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創造了優越的條件。同時加強培訓,安排人員按時參加市政府舉辦的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有關業務培訓,並要求各科室認真學習局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嚴格按照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規定和保密審查的程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是及時為市人民政府網、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等網站提供相關信息。2011年累計向有關網站提供文化體育等信息110條(次);二是在《清遠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著作權局)網站》有關欄目發布信息80條;三是制定相關辦事程式,方便民眾辦事。此外,還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信息情況,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體育系統的重要政務性會議、文化體育活動都邀請市內主要媒體採訪報導。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局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年共收到從市政府入口網站轉來的民眾諮詢或投訴信息50多條,均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處理並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由於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故未產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局暫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但還存在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偏少、信息公開不夠及時等問題。今後,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一是切實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增加信息量;二是拓展公開渠道;三是加強相關公開制度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