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外事僑務局

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35號),設立清遠市外事僑務局(清遠市港澳事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外事僑務局
  • 隸屬:清遠市人民政府
  • 主要職能:開展涉僑工作
  • 下屬科室:5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港澳方針政策,提出本地區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歸口管理和服務全市涉港澳工作。
(二)研究分析涉港澳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門經濟社會各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動向,促進本市同港澳在經貿、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環保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全市涉港澳公務出訪證件和指導、協調全市涉港澳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間往來事宜。
(三)組織接待來清訪問的外賓、友好人士和來本地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來清記者及其社團的聯絡接待工作。
(四)承擔對外民間友好交流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涉外的半官方和重要民間友好往來事宜,指導人民對外友協工作,負責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報批手續。
(五)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工作,承辦審批、審核本市範圍內的單位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和邀請外國人來清訪問的有關事項,負責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六)統籌安排本市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七)協調、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的重要外事活動和外事業務,監督執行外事紀律,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
(八)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積極開展歸僑、僑眷工作。
(九)負責華僑、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受理、管理以及監督工作,參與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和扶持歸僑、僑眷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
(十)負責歸僑、難僑的扶持、救濟工作,協助處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工作。
(十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聯繫海外僑胞傳播媒體、文化團體及海外華文學校,開展對海外僑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督促、指導處理外國公民和法人在我市發生的各類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處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的相關事務。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外事辦、省僑務辦、省港澳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外事僑務局(市港澳事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負責會務、機要、檔案、人事、勞資等工作;承擔信息、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
(二)港澳事務科
管理和指導因公赴港澳審核審批、簽注、發放工作;制定並實施因公通行證的管理辦法;負責對赴港澳團組進行外事紀律和安全教育,實施全市科級以上幹部赴港澳執行公務完成情況的書面報告制度;負責協調處理本市與港澳地區的有關事宜;負責接洽本市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聯絡辦公室、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的相關業務;負責選送、報批、管理派往駐港澳有關機構的短期工作人員。
(三)出國事務科
管理、指導和受理因公出國審核審批、簽證、發放工作,審核本市因公出國的報批;制定並實施因公護照的管理辦法;負責對出訪團組進行外事紀律和安全教育,監督和實施全市科級以上幹部出訪任務完成情況的書面報告制度。
(四)僑政科
負責僑務法制宣傳工作,擬訂僑務工作規章規劃和調研僑務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落實華僑房屋政策,處理有關華僑、歸僑、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及其僑眷的來信來訪;協助對貧困歸僑扶貧救濟;協助受理外籍華人申請來我市定居、華僑回國居住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事宜;負責引進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的工作,並依法維護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以及興辦公益慈善事業的日常審核工作及跟蹤監督管理;協助安排華人學生回國學習和歸僑、僑眷子女入學的工作。
(五)宣傳聯絡科
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宣傳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僑刊鄉訊的編輯出版工作;負責友城工作;負責來清的外國記者的報批、管理以及核准邀請外國人入境等管理工作;負責外賓、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接待和聯誼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指導處理外國公民和法人在我市發生的各類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處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的相關事務;通過外事、僑務渠道開展外事、僑務對台工作;負責聯繫海外華僑和華人傳播媒介、文化社團以及華文教育機構並開展友好交流工作;指導人民友好協會工作以及本市涉外參觀點的建設及管理。

人員編制

市外事僑務局(市港澳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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