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

2014年6月27日,清遠市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情況的檢查報告、有關人事任免事項、市政府關於《清遠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的議案、關於全市2013年度貫徹實施《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情況的報告,以及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於全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市場監管體系及營商環境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4年6月27日 
  • 主持人:鄧光榮 
會議內容,出席人員,

會議內容

會議採取集中審議和分組討論的形式,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情況的檢查報告等事項。
市區空氣品質優良率為73.8%,依然排全省第16名
分組討論時,副市長劉柏洪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26日,市區環境空氣品質有效監測天數為268天,空氣品質達標天數為198天,其中優的天數為59天,良的天數為139天,優良率為73.8%,依然和一季度全省發布的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排名一樣,排在全省第16名,比較靠後。全市環境空氣品質排名靠後,除了與清遠所處的地理位置和監測點位有關外,還與機動車尾氣和工業污染等污染源有關。報告指出,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汽車尾氣污染日益增加,但全市汽車尾氣的治理和“黃標車”淘汰工作推進速度緩慢。2013年,全市淘汰‘黃標車’413輛,只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的1%多一點;發放綠色環保標誌52479個,只達到27%的發放率。全市需淘汰的“黃標車”有4萬多輛,要在2017年前完成,每年需淘汰1萬輛以上,機動車輛限行設定和綠色環保標誌查處不力,機動車綠色環保標誌發放率很低,遠未達到90%的要求。
環境保護監管手段落後、科研投入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按照省的要求,2010年前就應該全部建成空氣自動監測站,但由於資金等各方面的原因,在8個縣(市、區)中,陽山、連南和連山3個縣都還沒有建成空氣自動監測站。全市大氣污染源中各種主要污染物及清遠市本地污染源所占比例並不清楚,難以分析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成因,影響了全市有針對性地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完成4萬多輛“黃標車”淘汰工作
檢查組要求,公安部門要儘快完善車輛限行和綠色環保標誌的查處,確保在2017年完成全市4萬多輛“黃標車”的淘汰。各級政府要儘快籌措資金,力爭在2014年全市均建立起空氣自動監測站,並能及時向社會公布,保證民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儘快分析和研究全市大氣污染的成因和我市空氣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及各污染所占的比例,爭取在兩年內完成大氣成因分析,使全市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更有針對性。
“空氣品質問題一天不解決,一天都睡不安穩。”分組討論時,劉柏洪表示,環境污染原因主要還是治理問題。目前,市政府擬投入專項資金70萬元用於開展全市大氣重污染成因分析與綜合防治對策研究,投入22.5萬元用於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示範站建設。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趙鵬飛對政府在分析原因上下功夫表示認同,但70萬元的投入顯然不夠。他認為,“空氣污染問題不解決,會直接影響清遠未來的發展。”政府應該下決心加大投入,對空氣污染的成因認真研究,尋找出路。“這個錢還是要花的,就像看病一樣。病因都沒有查清楚怎么治?”鄧光榮也表示,清遠空氣品質問題是全市人民都關注的民生大事,應該由權威機構和權威人士專門研究,然後對症下藥加以解決。
會議還聽取審議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市政府關於《清遠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的議案、關於全市2013年度貫徹實施《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情況的報告,以及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於全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市場監管體系及營商環境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出席人員

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葛長偉,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鄧光榮,副主任周細牛、鄧三妹、林文釗、龍伙靈,秘書長鄭遠平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共36人出席了會議。
列席人員
副市長劉柏洪、市法院、市檢察院及市環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3名特邀的市人大代表及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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