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立足代建項目管理職能,以“推行透明政務,打造陽光政府”為目標,以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載體建設、加強監督檢查,紮實穩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切實推進信息公開,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報送制度,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採編、審批、發布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式化。工作中,堅持把關係國計民生的信息,特別是涉及到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作為公開的重點,只要是應該被社會所周知的,只要是國家有關法規未禁止公開的,無論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哪個方面,我們確保政務信息及時主動公開,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開展。
為了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的方式和途徑,促進信息公開方式多樣化。局堅持依託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將政府信息進行公示;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廣泛宣傳清遠代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有關清遠重大代建信息及時對外公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簡介
二、主要職責
三、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四、相關規範行為檔案
五、工作動態、信息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1年,局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公開內容需要不斷完善,公開程式有待進一步規範,便民措施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都需要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等。
2012年,局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強化工作人員主動公開意識,結合實際,加快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繼續加強加強學習培訓。我局將深入開展《條例》學習活動,對《條例》實施幾年以來所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剖析,對《條例》中的疑難條款展開討論,進一步明確要求,掌握規則。不斷提高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實效。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總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驗,完善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分類、方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規範、高效、有序。
三是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用。充分發揮清遠市政府入口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作用,進一步加強OA系統建設和管理,建設規範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優勢,讓公眾更好了解政府代建相關知識,不斷擴大代建局社會影響力的同時,更好地發揮我局代建項目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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