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教育局

清豐縣教育局

清豐縣教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濮陽市委辦公室、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豐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濮辦文〔2019〕2號),清豐縣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豐縣教育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清豐縣人民政府
職能調整,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職能調整

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清豐縣教育局,接受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設定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負責處理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清豐縣教育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中共清豐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職能轉變

健全全縣教育體系,推進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進教育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推動教育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加強基層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強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的教育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縣教育系統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教育工作的總體布局並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縣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收支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九)擬訂縣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指導全縣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
(十)負責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與國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二)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縣國語推廣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清豐縣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清豐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督辦查辦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類社會組織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語言文字套用管理股)。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牽頭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統籌全縣教育發展與改革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統籌全縣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有關學校承擔國家和省、市、縣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以及用字規範化等工作;負責國語測試管理工作;承擔清豐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股(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學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師以外的教育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教師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職稱評聘、崗位設定和工資福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全縣師範教育改革與發展;擬訂教師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導性教學檔案;指導中國小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專項培養計畫的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全縣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負責全縣公費師範生、特崗教師相關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工作;配合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四)發展規劃股。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協調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直屬學校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直屬學校的設定、撤銷和變更;統籌管理縣級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
(五)財務股。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學生資助的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編制縣屬學校和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管理縣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全縣國內外教育貸款和贈援款;指導學校後勤發展與改革;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範教育收費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室。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巨觀管理;擬訂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辦學行為;擬訂全縣義務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教學用書的選用工作,推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思想政治課建設;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全縣義務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管理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開展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少先隊工作。
(七)基礎教育二室(民辦教育股)。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幼稚園辦學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辦學行為;擬訂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指導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學用書的選用工作,推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思想政治課建設;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導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共青團工作;統籌管理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展職業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與改革;擬訂推進民辦教育發展政策;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管理;統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管理,負責義務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工作;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統籌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勞動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藝術、勞動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負責組織全縣性及組團參加全國全省全市性體育比賽、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活動。
(九)教育督導辦公室(清豐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開展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承擔上級教育督導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對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起草縣級教育督導報告;開展督學培訓。
(十)安全管理股(信訪股)。統籌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掃黃打非”和安全保衛工作;統籌全縣教育系統反恐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校車管理、防溺水、校園欺凌、防災減災、食品安全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十一)黨風行風建設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縣教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和教育行業作風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
離退休幹部工作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清豐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 名。暫核定局長 名,副局長 名,總督學 名;股級領導職數 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股股長 名)。
清豐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清豐縣教育局職業成人幼兒教育教研室被河南省成人教研室授予“2019年度河南省成人教育教研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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