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清華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是清華大學公布的2020~2021學年度第9次校務會議修訂的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並結合清華大學具體情況而制定的,

《規定》是清華大學碩士生培養的指導性檔案,明確了碩士生的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培養方案、課程(環節)學習、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華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 頒布單位:清華大學
  • 修訂會議:清華大學2010—2011學年度第15次校務會議
  • 根據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規定全文,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規定全文

(1981—1982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第一次通過,2010—2011學年度第15次校務會議修訂)
清華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並結合我校具體情況而制定的,各院系應依據此規定做好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
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應根據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並參照學校有關要求制定。
一、培養目標
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應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要求如下:
1.進一步學習和掌握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信公正,有社會責任感。
2.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體格。
二、培養方式
碩士生的培養採取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系統掌握所在學科領域的理論知識,以及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碩士生的培養採取指導教師個別指導或指導教師負責與指導小組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指導教師一般應由學術水平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人員)擔任。必要時,可聘請有高級職稱的校內外專家共同指導。指導教師和指導小組成員名單應由院系審核批准並備案。
碩士生的培養計畫一般按兩年安排,學習年限不超過三年。
三、培養方案與個人培養計畫
各院系應依據學校關於碩士生培養的基本要求制訂所在學科的碩士生培養方案。
培養方案應對所在學科碩士生的培養目標、研究方向、學習年限、課程(及環節)學習與學分要求、學位論文工作的有關要求及時間安排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碩士生的培養目標和研究方向應根據學科發展趨勢,並結合國家建設需要而確定。根據本學科特點和碩士生培養目標,各院系可對所在學科碩士生的培養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養方案是各院系進行研究生培養工作和學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訂個人培養計畫的主要依據。學科培養方案應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院系主管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碩士生入學後,指導教師應按照所在學科碩士生培養方案的要求,根據因材施教的原則,結合碩士生本人的具體情況,指導碩士生制訂個人培養計畫,包括課程(及環節)學習計畫和論文工作計畫兩部分,由指導教師、院系主管負責人簽署意見後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四、學校關於碩士生培養的基本要求
1.課程學習及要求
課程學習是碩士生系統、深入地掌握學科專業基礎理論,拓寬知識領域,加深專業知識,提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碩士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
碩士生入學三周內,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課程學習計畫的制訂,並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個人培養計畫應明確規定選修的課程(及環節)、學分數和考核方式等。需要時,導師指導自學的有關課程和為彌補跨學科知識欠缺需要補修的有關課程也可按非學位課程列入培養計畫。在執行計畫過程中,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碩士生須徵得導師同意,在每學期選課期間內進行修改,修改後的個人培養計畫經導師簽字後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1)學位課程與環節
碩士生在學期間,需獲得學位要求學分不少於23,其中公共必修課程5學分,學科專業課程不少於15學分,學術與職業素養課程不少於1學分,必修環節2學分。學位課學分內只允許包含2學分外語課程學分。具體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課程(5學分)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60680012)2學分(考試)
· 自然辯證法概論(60680021)1學分(考試)
· 第一外國語 2學分(考試)
2.學科專業課程(不少於15學分)
· 基礎理論課、專業基礎和專業課以及相關的跨學科專業課程
3.學術與職業素養課程(不少於1學分)
· 學術規範課、職業倫理課以及其他研究生學術與職業素養課程
4.必修環節(2學分)
·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69990021)1學分(考查)
· 學術活動 (69990031)1學分(考查)
碩士生在學期間應參加10次以上(其中2次為跨二級學科)的學術活動,並寫出不少於500字的小結。填寫“碩士生參加學術活動記錄”,經導師簽字後自己留存,申請答辯前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記載成績。
(2)非學位課程(或環節)
碩士生按以下方式選修的課程屬於非學位課程。
1.補修課程。凡欠缺所在學科本科層次專業基礎的碩士生,一般應在導師指導下補修2~3門本科核心課程。補修課程記非學位課程學分。
2.任選課程。碩士生根據個人興趣,選修所在學科要求以外的課程,必須徵得導師的同意。所得學分記非學位課程學分。
2.選題報告及論文工作計畫
學位論文研究工作是培養碩士生開展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環節。碩士生要在導師指導下制訂論文工作計畫,完成論文選題報告,這是論文達到水平的重要保證。
選題報告應包括文獻綜述、選題意義、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工作條件 (經費、設備等)、預期達到的目標、存在的問題等。碩士生應查閱一定數量的文獻資料,寫出不少於五千字的書面報告,並在選題報告會上報告。選題報告會成員組一般至少由3名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組成。
選題報告一般安排在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論文研究工作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年。選題報告和論文工作計畫經學科專業負責人審查批准後,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3.論文中期檢查
在第三學期結束前,各院系應按學科專業組織檢查小組對碩士生的綜合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態度、精力投入等方面進行檢查。通過者,準予繼續進行論文工作。
五、學位論文工作及答辯要求
1.學位論文工作要求
(1)學位論文要求
學位論文應如實反映碩士生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研究工作;論文應闡明選題的目的和學術意義,或對社會發展、文化進步及國民經濟建設的價值;論文作者應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國內外發展動向的基礎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點,對所研究的課題應有新的見解。
(2)碩士生應按個人培養計畫進行學習和工作,考核通過列入培養計畫、正式辦理選課手續的所有課程和環節,完成論文工作環節並達到要求,方能申請論文答辯。
(3)發表學術論文要求
按學科規範撰寫學術論文是碩士生培養重要環節之一。要求非專業學位碩士生應至少完成一篇與學位論文內容相關且達到發表要求論文。各學科執行依據學科情況制定的由校學位委員會批准的方案。
(4)學位論文寫作
碩士生應按照“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指南”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撰寫學位論文。
2.論文答辯及相關要求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後,進入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環節,答辯通過後報送有關材料。具體要求參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程式及有關要求”。

修訂信息

《規定》的修訂是清華大學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健全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體系,完善研究生學術評價和學位評定標準的重要舉措。
2014年,清華大學召開了第24次教育工作討論會,確立了價值塑造、能力培養、知識傳授“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明確了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養具有職業素養、創業精神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學術學位碩士生根據學科特點或作為博士生培養的補充與準備階段,或培養套用型人才的培養定位,並提出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分類培養機制。隨著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斷推進和深化以及專業學位碩士生日漸成為學校碩士生培養的主體,原《規定》已不能適應碩士生培養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學校將《規定》的修訂工作列入《制度建設五年任務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啟動修訂。
本次修訂歷時四年,這一期間黨和國家提出了一系列與研究生教育相關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舉措。清華大學及時學習黨的十九大、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以及國家關於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教育和科技評價改革等檔案的要求,並貫徹落實到《規定》修訂工作中。學校還針對碩士生教育開展了廣泛的研討和調研,凝聚師生共識。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全校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定位、規模和實現路徑”研討會,並列為學校第25次教育工作討論會議題之一。經過廣泛研討,學校形成了一流碩士生教育體現人才培養的活力、是培養行業人才的主渠道和深度參與產學研合作的重要抓手的共識。2019年4月,學校發布《關於完善學術評價制度的若干意見》,全面啟動完善研究生學位評定標準工作,歷經一年多時間的研討,於2020年6月在全國率先完成。2020年7月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召開後,學校開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討月活動,進一步總結經驗、找準問題、形成舉措,並於2021年2月出台了《關於在新發展階段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規定》修訂稿充分吸收了歷次研討的相關成果,並在成稿後在全校範圍公開徵求意見。

內容解讀

堅持立德樹人
《規定》遵循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以及學校“三位一體”教育理念,將碩士生培養目標修訂為“培養碩士生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要求碩士生“進一步學習和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理論”,並增加了“學風嚴謹,追求卓越,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時代繼續弘揚和傳承學校重視學風和體育的優良傳統,培養肩負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同時,《規定》及時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2020年12月發布的《新時代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實施方案》要求,調整碩士生思想政治理論課必修課程設定。
強化分類培養
《規定》進一步突出碩士生分類培養的理念,均衡體現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生培養要求。在培養目標上,要求碩士生“在本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同時“學術學位碩士生具有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能力,專業學位碩士生具有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碩士生培養方案“應當根據國家及學校相關要求並結合實際制定”,同時“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培養方案還應當參照相應的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制定”。在課程(環節)設定上,要求“專業學位碩士生必修職業倫理課程”、“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必修專業實踐”、“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必修專業實踐或學術活動”等。
完善學位評定
《規定》堅決破除碩士生學位評定中的“唯論文”傾向,取消“非專業學位碩士生應至少完成一篇與學位論文內容相關且達到發表要求的論文”的要求,不把發表學術論文作為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或申請學位的前置條件。依據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標準規定》,《規定》堅持“學位論文是進行學位評定的主要依據”,要求碩士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相應形成的創新成果應當以學位論文的形式完整呈現”;“碩士生完成個人培養計畫、達到所在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培養方案相關要求、完成學位論文工作並達到相關要求後,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促進交叉創新
近20年來,清華大學開設了生物信息學、信息藝術設計交叉學科碩士項目、蘇世民學者項目、臨床醫學交叉人才培養項目等交叉學科以及學科交叉和跨專業學位類別學位項目,促進交叉融合創新,積累了培養經驗。2018年,學校修訂通過了試行三年的《交叉學科學位工作委員會工作辦法》,理順了學科交叉培養研究生的學位授予機制。本次《規定》修訂增加了學科交叉和跨專業學位類別碩士生培養的要求,此類碩士生“在學位課程(環節)基本符合主修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申請學位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培養方案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根據需要可以選修所涉其他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的課程(環節)”。在個人培養計畫給予靈活性的同時,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把關,要求在學位論文選題報告、中期檢查等環節聘請所涉其他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專家參加。
強化過程管理
在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破除“唯論文”傾向的同時,2020年學校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全過程管理的意見》,強化研究生培養過程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對於碩士生學位論文選題報告環節,《規定》要求“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過程中選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完成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環節”。同時,《規定》要求“在碩士生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期,所在院系應當按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組織考核小組對其綜合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態度、精力投入等方面進行檢查”,通過者方可繼續開展學位論文研究工作。
規範體例術語
2017年起,學校加強了規章制度規範建設,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規定》在修訂過程中按照新的體例要求,採用條文式表述,分七章二十一條。同時,結合學校其他改革舉措修訂相關術語。例如,將碩士生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考核小組的表述由“3名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修訂為“三名具有碩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家”。此外,隨著學校研究生教育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在《規定》附則中明確“國際學生碩士生培養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新的《規定》將用於指導學校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的碩士生培養方案制定和修訂工作。學校將結合2021級碩士生培養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開展宣傳和培訓,確保各項新要求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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