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民政局

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國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民政信息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民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民政局
  • 屬性:政府機關
  • 所在地:清苑縣
  • 工作職能:負責全縣社團的審批、登記、管理
工作職能
1、
2、負責全縣社團的審批、登記、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負責全縣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死亡撫恤管理工作;承辦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審核申報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審核、申報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的褒揚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史料的收集、整理、編纂;承擔清苑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負責管理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及退役傷病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全縣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和開發使用工作;會同兵役部門做好控制非農業戶口青年入伍徵集比例工作。
6、負責軍隊移交本縣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
7、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指導災區進行生產自救;管理、分配省下達和市撥付的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負責國內外對本縣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承擔縣救災周轉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成立和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省、市、縣社會救濟政策、標準和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指導全縣社會救濟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審核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承擔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9、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縣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指導縣城社區居委會的建設,推進社區建設。
10、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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