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機關共設股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綜合股、礦產所、交易所、招拍掛辦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儲備中心、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地籍股(測繪管理辦公室)。設國土所7個,分別為城關所、冉莊所、石橋所、大莊所、魏村所、臧村所、溫仁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清苑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類別:政府部門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擬定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性規定,並負責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報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指導、審核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土地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擬定並實施全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土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管理全縣城鄉耕地工作,實施耕地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耕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糾紛調查,城鄉耕地和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收購管理辦法;擬定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流轉管理。
(七)指導全縣土地的基準地價,核定地價評測。
(八)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控礦權,採礦權的初審,登記發證和轉讓初審登記;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九)依法徵收有關專項收費並負責專項管理。
(十)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該局機關共設股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綜合股、礦產所、交易所、招拍掛辦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儲備中心、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地籍股(測繪管理辦公室)。設國土所7個,分別為城關所、冉莊所、石橋所、大莊所、魏村所、臧村所、溫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