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澗縣司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澗縣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央和省、市、縣制定的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司法行政工作調查和理論研究,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黨內紀律監督任務,管理局機關和司法所的組織人事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任免幹部;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工作者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工作;主管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警銜評授工作。
三、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縣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全縣法治建設,負責“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命名工作。
四、管理、指導全縣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承擔縣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平安創建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縣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法律服務單位的設立、變更、註銷的審核和年檢註冊初審工作;指導縣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六、管理、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
七、管理、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大調解工作;掌握、分析、上報重大民間糾紛信息;參與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起草、清理、彙編全縣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處罰、國家賠償工作。
九、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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