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王劉年內亂案

清河王劉年內亂案,此案發生於西漢宣帝地節四年(公元前66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河王劉年內亂案
  • 出處:《漢書·宣帝紀》《漢書·景十三王傳》
  • 涉及人物:劉年
  • 發生年代:西漢
案件經過
西漢宣帝地節四年(公元前66年),冀州刺史林上奏,稱清河王劉年與其妹劉則通姦生下一子,送至王太后處扶養。劉年與劉則在婚後仍然私通往來,連年不絕。有關部門審訊後認定劉年犯有內亂罪,宣帝下詔取消了他的王位,貶為庶人,遷徙到房陵居住,清河封國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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