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國時期中國法學教育的近代化研究》是2018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曉立。
基本介紹
- 書名:清末民國時期中國法學教育的近代化研究
- 作者:管曉立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9月
- 頁數:335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85102
《清末民國時期中國法學教育的近代化研究》是2018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曉立。
《清末民國時期中國法學教育的近代化研究》是2018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曉立。內容簡介《清末民國時期中國法學教育的近代化研究》按時間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清朝末年時期,北洋政府時期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中國近代法制史教程(1901-1949)》是第一部以六法為線索、系統梳理近代中國法律制度的專著型教科書。 本書按照現代法學部門法知識體系和比較法律史學方法,對發生於中國清末、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北京政府、國民政府近半個世紀的法制變革過程,進行了比較深入系統的研究和闡釋。本書著重圍繞形成於近代中國的《六法全書...
《中國近代海商法》是2015年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建江。內容簡介 《中國近代海商法》以1840年以後中國海商法的近代化為研究主題,從國家與社會兩個層面分析了19世紀後半期、清末修律、民國初期以及南京國民政府等四個階段海商法近代化的歷程。除對法史學界熟知的《海船法草案》、《中華民國...
在法學期刊發表論文40多篇。著有《西方法律思想史——法治源流》。研究領域:法理學、西方法律思想史。內容提要 《中國近代法理學(1895-1949)/中國法律史學文叢》編著者程波。《中國近代法理學(1895-1949)/中國法律史學文叢》既對晚清至民國種種《法學通論》教科書資源作了考證,又辨析諸多教材版本,及學脈淵源...
介紹了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學、國際法學等近現代法學各學科的主要成就,評析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罪推定原則”等重大爭鳴問題,回顧了清朝末年、民國時期、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法學教育研究機構和社團的演變。
《沈家本個人魅力與清末修律》,沈家本與中國法律文化論集,2005年1月 《中國法律近代化路徑檢討》,《中華法系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1月 《〈唐律〉與〈龍筋鳳髓判〉體現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語言特色》,《法學家》,2007年8月 獲獎記錄 2006年12月,主編的《民國時期水利法制研究》...
研究領域 法律史,側重於近代法律史的研究。出版圖書 學術成果 主要著作 1、《仁道與中國古代法統秩序》(二人合著,第一作者),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19年2月版;2、《中國近代民法法典化研究(1901——1949)》,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3、《民國初期民法的近代化—以固有法和繼受法的整合為中心》,中國政法...
因為它在體制、機構、計畫、課程、方法乃至規章制度等諸多方面,更為直接地引進西方近代教育模式,從而在教育界和社會上產生頗為深刻的影響。由此可見,教會大學史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不可缺少的重要篇章。教會大學為中國高等教育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東吳法學 民國四年(1915年)9月3日,美國基督教監理會為了在中國訓練...
然而,變法之中也有對中國古代法律傳統的固守。《欽定大清刑律》在民國初年亦被附條件援用,其立法具備一定的穩定性與生命力。回顧中國近代刑法史,清末立法者在處理“國粹”固有法與異域繼受法的衝突與融合時,採取酌法準情、折衷至當的基本態度,對於中國當代解決新時期外來文化與本土資源的關係仍具有深刻的歷史借鑑...
①張斐在晉律注中明確提出了犯罪心理分析的有關理論。這表明當時對於打擊犯罪及定罪量刑等刑法理論的研究總結,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②西晉的劉頌又提出了依據法律規定或刑法適用原則進行定罪量刑的理論。這一刑法理論已具有“罪刑法定”的某些精神,堪稱中國古代傳統律學理論及法律思想的一大進步。三、刑罰體系與刑法...
清末以來,中國社會從傳統向近代轉型,法治化是其主要標誌。《中華民國法規大全》(1912—1949)正是中國近代法律定型時期的集中代表。這些歷史文獻,全面展示了中國近代國家立法的過程,是了解中國近代法律不可或缺的基礎資料。同時,從中我們也能管窺中國近代法學、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重要發展階段的歷史脈絡,為現今...
在近代司法與法律、民法史、多元化糾紛解決、刑法理論、刑民交叉、WTO法律、海商法、碳排放、股權交易、股東代表訴訟、食品安全、慈善信託等領域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並成功主辦或承辦“跨學科背景下的法學研究高端論壇”、“中國法律史學會年會”等學術會議,長期開展法學前沿問題系列講座、法學大講堂等學術活動。辦學...
第一,對近代法學教育之貢獻。法制的近代化,首先是法律人才的近代化,而法律人才的近代化關鍵在法律教育。清末,全國法律畢業生僅4000名左右,這對於法律體系和法制近代化而言,無異於杯水車薪。民國肇建,修改舊律,頒布新法,推行西方法治,急需人才。朝陽大學恰恰於此時建校,成為我國專門培養法律人才最早的學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