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監獄法制輯錄》是2017年8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梅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末民初監獄法制輯錄
- 作者:薛梅卿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定價:7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6769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輯錄了監獄變革的法規法令及有關資料。上限自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始,下截至1921年(民國十年)止,共104項。內容分為兩部分:一是奏摺議復,即有關改革的原始奏摺、由刑部或法部“奉旨議復”並經皇帝批准的規章辦法,具有執行的法律效力者;二是法令法規,即改善監獄,建立新式習藝所、看守所、少管所等的基本法規和全國性或地方性通令、章程及有關實施細則。其中,中央類資料較多,依時間順序列項,比較其他彙編本有不少新增資料。該成果系清末法制變革以降,有關監獄法制變革之作,是研究我國監獄法制的珍惜文本,其價值不僅在於學術研究領域,對於監獄行政管理實務亦有價值。
作者簡介
薛梅卿,女,1930年4月出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1993年起一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待遇。195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國家與法歷史專業研究生班,分配到北京政法學院(後改名為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從事中國高等政法教學、科研工作50多年,主攻中國法制史、獄制史(屬刑事執行法史)學科。曾任本校法制史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校法律文獻整理研究所研究員、校監獄史學研究中心主任(創辦者)、港台法研究室特邀研究員、福建省台灣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兼任法務部勞改立法(監獄法)起草諮詢委員會委員、法務部勞改專業教材編委會委員、中國勞改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律文獻研究會副會長。
主編和專著代表作有:《中國法制史稿》、《宋刑統研究》、《兩宋法制通論》、點校中華傳世法典《宋刑統》、《大清新法令》第七卷、《歷代刑法志注釋(宋元)》;《庚辛提牢筆記點注》、《中國監獄史》、《中國革命根據地獄制史》、《天津監獄史》,數部獲獎。
圖書目錄
序 | 1
前言 | 5
點校凡例 | 1
第一部分奏摺議復類
江楚會奏(節選)
清光緒二十七年八月 | 5
護理山西巡撫趙爾巽奏請各省通設罪犯習藝所折文
清光緒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 10
刑部議復護理晉撫趙奏請各省通設罪犯習藝所折
清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三日 | 14
擬咨各省嫻習新律並改良監獄
清光緒三十一年 | 23
河南巡撫陳奏遵設罪犯習藝所酌議辦法折
清光緒三十一年 | 24
署山東巡撫胡奏遵設罪犯習藝所酌擬辦法折
清光緒三十一年 | 27
雲貴總督丁奏滇省創辦罪犯習藝所情形折
清光緒三十一年 | 32
廣西巡撫柯奏遵設罪犯習藝所折
清光緒三十一年 | 33
兼署閩浙總督崇奏遵設罪犯習藝所酌擬辦法折
清光緒三十一年四月初三日 | 35
直隸總督袁(世凱)奏創設罪犯習藝所辦理情形折
清光緒三十二年 | 37
法部咨各省申明遣軍流犯到配收所習藝定章文
清光緒三十二年 | 39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實行改良監獄宜注意四事折
清光緒三十三年四月十一日 | 41
法部奏議復實行改良監獄折
清光緒三十三年 | 44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刑律草案告成分期繕單呈覽並陳修訂大
旨折(節選)
清光緒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 48
湖廣總督張之洞奏陳省城模範監獄開辦情形折
清光緒三十三年 | 49
大理院奏調查日本裁判監獄情形折(節選)
清光緒三十三年 | 54
法部奏議復御史王履康奏請禁革官媒改設婦女待質所折
清光緒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 90
法部奏擬建京師模範監獄折
清宣統元年閏二月初十日 | 93
法部奏核議御史麥秩嚴奏改良監獄亟宜整飭折
清宣統元年八月初六日 | 94
法部咨籌辦模範監獄將預算成立之期報部札提法司分行文
清宣統元年九月十九日 | 97
法部奏建築京城模範監獄籌款不敷請飭部撥款添助興修折
清宣統元年十一月十一日 | 99
為京師高等檢察廳檢察長徐謙、奉天高等審判廳廳丞許世英堪派赴美刑律會事
清宣統二年正月十六日 | 102
為派員赴美京刑律及監獄改良會並調查一切事奏摺
清宣統二年 | 103
為赴美刑律及監獄改良會之徐謙等擬先到歐洲考查應由駐使
指導事
清宣統二年三月二十日 | 105
法部奏遵議東督奏奉省獄政變通舉辦折
清宣統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 106
直隸總督陳奏紳士趙登翰捐修工廠、監獄擬請給獎折
清宣統二年十二月初四日 | 109
法部奏前派第八次萬國監獄改良會會員徐謙等差竣歸國呈遞
報告書折(節選)
清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111
護理廣西巡撫魏奏報明模範監獄成立日期並編訂細則折
清宣統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 118
熱河都統誠勛奏建築熱河模範監獄並估修情形折
清宣統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120
安徽巡撫朱家寶奏省城模範監獄成立折
清宣統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122
第二部分法規法令類
江西詳辦罪犯習藝所章程
清光緒二十九年 | 127
直隸天津監犯習藝所章程
清光緒三十年 | 132
天津監獄習藝所辦理事務規程
清光緒三十二年 | 136
天津監獄習藝所看守兵差務規則
清光緒三十二年 | 139
天津遊民習藝所試辦章程
清光緒三十三年 | 141
上海罪犯習藝所試辦章程
清光緒三十二年 | 148
廣東南海縣改良監獄試辦簡章
清光緒三十三年 | 153
江西省模範監獄開辦章程
清宣統元年十一月八日 | 161
湖北省看守所暫行簡章
清宣統二年十二月 | 166
大清監獄律草案
清宣統二年奏報 | 171
附:大清監獄律 | 197
任用監獄官員須指明資格送驗憑證通飭
民國元年一月十三日 | 291
罪犯作工須注意身分等項通飭
民國元年一月十七日 | 292
法務部管守所暫行規則
民國元年 | 293
令各省司法籌備處、地方檢察廳速遵監獄改良辦法籌畫推行文
民國元年二月四日 | 298
法部呈定赦令條款
民國元年三月初十日 | 300
監獄看守考試規則
民國元年十二月初七日 | 303
監獄協會章程
民國元年十二月初七日 | 305
監獄看守教練規則
民國元年十二月初七日 | 309
監獄看守使用公物規則
民國元年十二月 | 311
陸軍監獄看管所暫行規則
民國元年 | 312
出獄人保護事業獎勵規則
民國二年一月一日 | 318
監獄處務規則
民國二年一月十三日 | 319
監獄教誨師教師醫士藥劑士處務規則
民國二年一月十三日 | 325
監獄參觀規則(附參觀證式)
民國二年一月十五日 | 330
擬定監獄圖式通令
民國二年一月十六日 | 332
視察監獄規則
民國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 334
監獄報告規則
民國二年一月公布 | 337
假釋管理規則
民國二年二月十五日 | 339
內務部令警察署應按照假釋管理規則注意辦理文
民國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 342
管獄員考試暫行章程
民國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343
奉天模範監獄署監獄改良計畫書
民國二年五月 | 345
監獄看守點檢規則
民國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348
令各檢察官監獄官嗣後宣告死刑之犯如罹有精神病或系孕婦均
暫行停止執行文
民國二年七月八日 | 352
令各省司法籌備處嗣後呈請假釋務切實審查詳部核辦文
民國二年七月十日 | 353
令各省高檢廳嗣後判決送監之犯於執行指揮書外並須附送判決
副本文
民國二年九月十六日 | 354
監獄看守服務規則
民國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 355
監獄規則
民國二年十二月一日 | 369
令各省高檢廳長訂定舊監獄呈請假釋辦法四款仰飭一體遵辦文
民國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79
在監人遵守事項
民國二年法務部頒行 | 381
重病犯保外醫治療辦法文
民國三年二月六日 | 383
令北京監獄核准懲罰掌責文
民國三年二月二十日 | 384
內務部令公布解剖規則施行細則
民國三年四月十二日 | 386
監獄官制
民國三年九月十七日 | 388
各省高檢廳等施用戒具時務須格外審慎文
民國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390
舊監呈請假釋辦法
民國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91
飭京外各高檢廳嗣後新制囚衣應遵照《監獄規則》
第五十四條辦理文
民國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 392
舊監務須勵行清潔通飭
民國四年二月八日 | 393
飭各廳處長切實考察監獄各科事務按照成績分別舉劾文
民國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 394
飭各處廳長監所囚糧等項應擬訂辦法嚴行考核文
民國四年三月五日 | 395
各新監須先制灰色單衣或就囚人原有衣服改制通飭
民國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 396
改良監獄切實推行令
民國四年七月八日 | 397
監犯患病保出務須慎重審查批(附原詳)
民國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 398
奉令建設新監擴充作業飭(節選)
民國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 399
頒示辦理監獄作業訓條飭
民國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 400
監獄戒護事項務宜格外注意飭
民國四年八月十四日 | 402
監獄出品外運免稅須先報部立案飭
民國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 403
考核各縣管獄員成績通飭
民國四年八月三十日 | 404
重罪人犯須特別戒護飭
民國四年九月三日 | 405
參照旅順日本監獄工作辦法飭
民國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 406
責成書記官長購用監獄出品通飭
民國四年十二月八日 | 407
擬定監獄作業應遵各條及清冊格式通飭
民國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408
實行司法會議議決改良監獄事項令
民國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411
司法會議議決改良監獄辦法
民國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412
監所職員任用暫行章程
民國八年四月二日 | 413
監所職員獎懲暫行章程
民國八年四月二日 | 415
監獄官考試暫行章程
民國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 417
監所職員官俸法
民國八年九月四日 | 419
監所職員官等法
民國八年九月四日 | 423
監獄作業規則
民國九年四月十四日 | 425
監獄官考試暫行章程施行細則
民國九年五月八日 | 432
監獄官考試事務處章程
民國九年七月二日 | 434
監犯保釋暫行條例
民國九年十二月七日 | 435
管獄員補習所章程
民國十年四月一日 | 438
附錄 | 440
後語 |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