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是2013年7月1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袁翔珠。
基本介紹
- 書名: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
- 作者:袁翔珠
- ISBN:7509748305
- 頁數:410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7月1日
- 開本:1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袁翔珠所著的《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土地、森林、礦產、水、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要素為理論框架,以時間為線索,客觀深入地探討了清代各個時期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及其經驗教訓。本書不僅豐富了清代對苗疆治理的研究,也為今天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施政及生態保護法治提供了借鑑和依據。《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資料詳實,內蘊豐厚,剖析深刻,涉獵廣泛,觀念新穎獨到,參照比較視角敏銳,是近年來我國民族法制史研究領域中的一部力作,將對中國西南民族地區的生態法制建設產生較大的積極作用。
作者簡介
袁翔珠 漢族,甘肅玉門人,1972年1月出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1993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5年12月畢業於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10年7月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史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9年前往台灣清華大學做訪問學者,2013年赴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做訪問學者,現為西南政法大學博士後研究人員。長期從事少數民族習慣法及少數民族法律法制史研究。在《比較法研究》上發表《論清代廣西司法對少數民族民間習慣的認可》等論文,出版《石縫中的生態法文明:中國西南亞熱帶岩溶地區少數民族生態保護習慣研究》等著作。獲得廣西高等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圖書目錄
引言1
第一章 總論3
第一節 清代語境中“苗”與“苗疆”的概念3
一、清代語境中“苗”的概念3
二、清代語境中“苗疆”的概念10
第二節 清政府治理苗疆的基本政策12
一、法律上的因俗而治13
二、政治上的恩威並用21
三、行政上的逐步滲透27
四、對土司權力的削弱與剝奪36
第三節 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總述59
一、苗疆的生態環境59
二、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內容60
三、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表現形式61
四、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特點65
第二章 清政府對苗疆土地資源的保護67
第一節 明政府對苗疆土地資源的政策68
第二節 清政府嚴禁濫墾濫挖苗疆土地的政策70
一、限制在苗疆開墾荒地政策71
二、減免苗疆不適宜開荒土地賦稅政策74
三、限制在苗疆屯田政策79
四、嚴禁濫挖苗疆土地政策85
第三節 清政府保護苗疆公山的制度87
一、嚴禁濫伐濫墾苗疆公山制度87
二、禁止濫墾苗疆放牧公山制度93
三、禁止濫葬苗疆公山97
第四節 清政府對苗疆少數民族土地權利的維護100
一、釐清地界,明確地權101
二、禁止侵占少數民族土地106
三、禁止買賣少數民族土地111
四、允許少數民族低價回贖已轉讓土地118
五、嚴格苗疆官員對土地管理的法律責任123
第三章 清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保護127
第一節 明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採伐127
第二節 清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2
一、清初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2
二、清代中期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7
三、清末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48
第三節 清代中央政府限制在苗疆濫砍濫伐的政策159
一、適度減少對苗疆森林資源的徵集159
二、發布嚴禁在苗疆濫砍濫伐的諭令162
第四節 清代地方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保護164
一、保護苗疆公山森林資源165
二、保護苗疆水源林181
三、維護少數民族專屬森林資源187
四、革除不利於保護森林資源的陋習191
五、限制苗疆政府人員對森林資源的需索193
第四章 清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保護198
第一節 清代以前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開發198
一、明代以前西南地區的礦產貢賦198
二、明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徵收201
第二節 清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07
一、清初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07
二、雍正時期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14
三、乾嘉時期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19
四、清末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27
第三節 清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政策232
一、清初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主要措施232
二、清代中期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主要措施236
三、清末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政策238
第四節 清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39
一、清初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41
二、乾隆時期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46
三、嘉慶時期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52
四、清末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54
第五節 清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政策256
一、清初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57
二、清代中期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60
三、清末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66
第五章 清政府對苗疆水利資源的保護269
第一節 清政府保護苗疆水資源的指導思想269
第二節 嚴禁阻塞、破壞水道272
一、指導思想272
二、嚴禁在水道墾殖274
三、嚴禁阻塞水道279
四、採取措施疏浚水道283
第三節 合理分配水資源290
一、尊重民間分水習慣290
二、規定強制性的合理分水秩序292
三、嚴禁盜用水資源296
第四節 保護水利設施制度298
一、清政府對於水利重要性的認識298
二、保護水壩制度301
三、保護水堰制度305
四、保護水閘制度308
五、保護水堤制度313
六、保護水塘制度318
七、保護溝渠制度322
八、保護陡門制度325
第五節 保障水利經費制度330
一、政府的直接財政撥款330
二、堤租及官倉谷撥付337
三、準許民借官本興修水利339
四、官員個人捐俸興修水利340
五、政府向社會募集資金345
第六章 清政府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351
第一節 清代以前西南地區的野生動植物貢賦351
一、明代以前西南地區的動植物貢賦351
二、明代苗疆的野生動植物貢賦354
第二節 清政府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指導思想361
一、清代苗疆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361
二、清政府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指導思想362
第三節 清政府免除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65
一、中央政府免除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65
二、地方政府免除對苗疆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70
第四節 清政府準予苗疆野生動植物貢賦折色免解政策374
第五節 清政府減免苗疆與野生動植物資源有關稅收的政策376
第六節 清政府禁止濫捕濫采苗疆動植物資源的政策378
一、對老虎的保護378
二、對大象的保護383
三、對其他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385
結束語388
參考文獻390
主題詞索引407
致謝409
第一章 總論3
第一節 清代語境中“苗”與“苗疆”的概念3
一、清代語境中“苗”的概念3
二、清代語境中“苗疆”的概念10
第二節 清政府治理苗疆的基本政策12
一、法律上的因俗而治13
二、政治上的恩威並用21
三、行政上的逐步滲透27
四、對土司權力的削弱與剝奪36
第三節 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的保護總述59
一、苗疆的生態環境59
二、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內容60
三、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表現形式61
四、清政府對苗疆生態環境保護的特點65
第二章 清政府對苗疆土地資源的保護67
第一節 明政府對苗疆土地資源的政策68
第二節 清政府嚴禁濫墾濫挖苗疆土地的政策70
一、限制在苗疆開墾荒地政策71
二、減免苗疆不適宜開荒土地賦稅政策74
三、限制在苗疆屯田政策79
四、嚴禁濫挖苗疆土地政策85
第三節 清政府保護苗疆公山的制度87
一、嚴禁濫伐濫墾苗疆公山制度87
二、禁止濫墾苗疆放牧公山制度93
三、禁止濫葬苗疆公山97
第四節 清政府對苗疆少數民族土地權利的維護100
一、釐清地界,明確地權101
二、禁止侵占少數民族土地106
三、禁止買賣少數民族土地111
四、允許少數民族低價回贖已轉讓土地118
五、嚴格苗疆官員對土地管理的法律責任123
第三章 清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保護127
第一節 明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採伐127
第二節 清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2
一、清初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2
二、清代中期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37
三、清末政府在苗疆的植樹造林政策148
第三節 清代中央政府限制在苗疆濫砍濫伐的政策159
一、適度減少對苗疆森林資源的徵集159
二、發布嚴禁在苗疆濫砍濫伐的諭令162
第四節 清代地方政府對苗疆森林資源的保護164
一、保護苗疆公山森林資源165
二、保護苗疆水源林181
三、維護少數民族專屬森林資源187
四、革除不利於保護森林資源的陋習191
五、限制苗疆政府人員對森林資源的需索193
第四章 清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保護198
第一節 清代以前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開發198
一、明代以前西南地區的礦產貢賦198
二、明政府對苗疆礦產資源的徵收201
第二節 清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07
一、清初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07
二、雍正時期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14
三、乾嘉時期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19
四、清末政府限制在苗疆開礦的政策227
第三節 清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政策232
一、清初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主要措施232
二、清代中期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主要措施236
三、清末政府減免苗疆礦稅的政策238
第四節 清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39
一、清初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41
二、乾隆時期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46
三、嘉慶時期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52
四、清末政府禁止在苗疆私採礦產的政策254
第五節 清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政策256
一、清初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57
二、清代中期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60
三、清末政府及時封閉枯竭礦源的主要措施266
第五章 清政府對苗疆水利資源的保護269
第一節 清政府保護苗疆水資源的指導思想269
第二節 嚴禁阻塞、破壞水道272
一、指導思想272
二、嚴禁在水道墾殖274
三、嚴禁阻塞水道279
四、採取措施疏浚水道283
第三節 合理分配水資源290
一、尊重民間分水習慣290
二、規定強制性的合理分水秩序292
三、嚴禁盜用水資源296
第四節 保護水利設施制度298
一、清政府對於水利重要性的認識298
二、保護水壩制度301
三、保護水堰制度305
四、保護水閘制度308
五、保護水堤制度313
六、保護水塘制度318
七、保護溝渠制度322
八、保護陡門制度325
第五節 保障水利經費制度330
一、政府的直接財政撥款330
二、堤租及官倉谷撥付337
三、準許民借官本興修水利339
四、官員個人捐俸興修水利340
五、政府向社會募集資金345
第六章 清政府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351
第一節 清代以前西南地區的野生動植物貢賦351
一、明代以前西南地區的動植物貢賦351
二、明代苗疆的野生動植物貢賦354
第二節 清政府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指導思想361
一、清代苗疆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361
二、清政府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指導思想362
第三節 清政府免除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65
一、中央政府免除對苗疆野生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65
二、地方政府免除對苗疆動植物資源直接徵收的政策370
第四節 清政府準予苗疆野生動植物貢賦折色免解政策374
第五節 清政府減免苗疆與野生動植物資源有關稅收的政策376
第六節 清政府禁止濫捕濫采苗疆動植物資源的政策378
一、對老虎的保護378
二、對大象的保護383
三、對其他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385
結束語388
參考文獻390
主題詞索引407
致謝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