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清康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合成抗菌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
①每瓶含鹽酸左氧氟沙星0.1g(以左氧氟沙星計算)與氯化鈉0.9g。
②每瓶含鹽酸左氧氟沙星0.2g(以左氧氟沙星計算)與氯化鈉0.9g。
③每瓶含鹽酸左氧氟沙星0.3g(以左氧氟沙星計算)與氯化鈉2.25g。
化學名稱: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學名稱為:(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駢[1,2,3-de]-[1,4]-苯駢噁嗪-6-羧酸鹽酸鹽-水合物。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性狀

本品為淡黃綠色或黃綠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瀰漫性細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併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膿腫);
泌尿系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睪炎、宮腔感染、子宮附屬檔案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
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
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
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規格

①100ml: 左氧氟沙星0.1g與氯化鈉0.9g。
②100ml:左氧氟沙星0.2g與氯化鈉0.9g。
③250ml: 左氧氟沙星0.3g與氯化鈉2.25g

用法用量

靜脈滴註:成人每日0.4g(以左氧氟沙星計),分兩次靜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對本品敏感性較差者(如綠膿桿菌),每日最大劑量可增至0.6g(以左氧氟沙星計),分兩次靜滴。

不良反應

用藥期間可能出現噁心、嘔吐、腹部不適、腹瀉、食欲不振、腹痛、腹脹、失眠、頭暈、頭痛等症狀;皮疹、瘙癢、紅斑及注射部位發紅、發癢或靜脈炎等症狀。亦可出現一過性肝功能異常,如血清轉氨酶增高、血清總膽紅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應發生率在0.1~5%之間。偶見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發熱、心悸、味覺異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療程結束後迅速消失。

禁忌

對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妊娠、哺乳期婦女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製劑專供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每100ml至少60分鐘。本製劑不宜與其他藥物同瓶混合靜滴,或在同一根靜脈輸液管內進行靜滴。
2.腎功能減退者應減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50~80ml/min 正常劑量
20~49ml/min 首劑0.4g(以左氧氟沙星計),以後每24小時0.2g
10~19ml/min 首劑0.4g(以左氧氟沙星計),以後每48小時0.2g
3.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癲癇史患者慎用。
4.喹諾酮類藥物尚可引起少見的光毒性反應(發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應避免過度陽光曝曬和人工紫外線。如出現光敏反應或皮膚損傷時應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藥後發生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故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時須立即停藥並休息,嚴禁運動,直至症狀消失。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因不能確保妊娠婦女的用藥安全,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禁用。
2.因藥物經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婦女禁用。如必須服用本藥,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對小兒的安全性尚未確立,故不可用於兒童。

老年用藥

本品主要經腎臟排泄(參見“藥代動力學”),因高齡患者大多腎功能低下,可能會出現持續高血藥濃度。因此,應注意用藥劑量慎重給藥。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能與多價金屬離子如鎂、鈣等溶液在同一輸液管中使用。
避免與茶鹼同時使用,如需同時套用,應監測茶鹼的血藥濃度,據以調整劑量。
與華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時套用時,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或其他凝血試驗。
與非甾體類消炎藥物同時套用,有引發抽搐的可能。
與口服降血糖藥物同時使用時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糖濃度,一旦發生低血糖時應立即停用本品,並給予適當處理。

藥物過量

喹諾酮類藥物過量時,可出現以下症狀:噁心、嘔吐、胃痛、胃灼熱、腹瀉、口渴、口腔炎、蹣跚、頭暈、頭痛、全身倦怠、麻木感、發冷、發熱、錐體外系症狀、興奮、幻覺、抽搐、譫狂、小腦共濟失調、顱內壓升高(頭痛、嘔吐、淤血性乳頭症狀)、代謝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加、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血尿、軟骨/關節障礙、白內障、視力障礙、色覺異常及復視。
急救措施及解毒藥(1)輸液(加保肝藥物):代謝性酸中毒給以碳酸氫鈉注射液,尿鹼化給以碳酸氫鈉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腎臟的排泄;(2)強制利尿:給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3)對症療法:抽搐時應反覆投以安定靜脈注射液;(4)重症:可考慮進行血液透析。

藥理毒理

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機制為抑制細菌DNA旋轉酶活性,抑制細菌DNA複製。本品具有抗菌譜廣、抗菌作用強的特點,對多數腸桿菌科細菌,(如肺炎克雷白菌、變形桿菌屬、傷寒沙門菌屬、志賀菌屬、部分大腸桿菌)、流感桿菌、綠膿桿菌、淋球菌等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衣原體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藥代動力學

國外資料單次靜注左氧氟沙星0.3g和相同劑量口服給藥的藥代動力學參數相似(見表)。

多劑量研究中(0.3g每日兩次靜脈滴注,共6天),其血藥濃度於24~48小時達穩態。首次及末次劑量後的血藥濃度分別為5.35和6.12μg/ml,表明無明顯蓄積。
左氧氟沙星在體內組織中分布廣泛。主要以原形藥由尿中排出,口服給藥後48小時內,尿中原形藥排出量占給藥量的87%;72小時內糞便中的排出藥量少於給藥量的4%;約5%的藥物以無活性代謝物的形式由尿中排出。
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左氧氟沙星清除率下降,消除半衰期延長,為避免藥物蓄積,應進行藥物劑量調整。血液透析和連續腹膜透析(CAPD)不影響左氧氟沙星從體內排除。

貯藏

遮光、密閉、置陰涼(不超過20℃)乾燥處保存。

包裝

玻璃輸液瓶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WS1-(X-121)—2004Z

批准文號

①國藥準字H20000561(100ml: 左氧氟沙星0.1g與氯化鈉0.9g。)
②國藥準字H20040425(100ml:左氧氟沙星0.2g與氯化鈉0.9g。)
③國藥準字H20040425(250ml:左氧氟沙星0.3g與氯化鈉2.25g。)

生產企業

黑龍江福和華星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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