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渡海巡台制度之研究是尹全海著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代渡海巡台制度之研究
- 作者:尹全海
- 導師:羅福惠
- 學科專業:中國近現代史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華中師範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7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關鍵字
地方政府 政治制度 台灣省 清代
館藏號
D691.2
館藏目錄
2010\D691.2\19
內容簡介
強調或突出台灣與大陸的歷史文化聯繫,是以往台灣史和兩岸關係史研究中最基本的學術取向;受其影響,兩岸之間的管轄關係,以及歷史上中原王朝對台灣的管轄形式,或多或少被忽略。事實上,台灣海峽,風濤之險,不僅未能阻止兩岸的歷史文化聯繫,而且還孕育出為應對或適應自然阻隔而設計的管轄制度。清代渡海巡台制度,即是台灣建省之前,清王朝對台灣實施的直接管轄制度。就中原王朝對台灣的直接管轄形式而言,其上承早期的“隔海遙制”,下啟晚清台灣建省,可謂承前啟後。本文擬在制度視角下,以清代治台政策為背景,以渡海巡台制度的演變為主線,通過對制度運作之描述與分析,揭示其性質與功能。 本文除在緒論中通過回顧相關研究成果,以啟發研究動機外,共分四章。其中,第一章為切入主題之前的背景;第二、三、四章分別為清代渡海巡台制度演變的三個階段;最後通過對清代渡海巡台制度進行整體性分析,作為本文的結論。 第一章清代渡海巡台之背景。本文重點探討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的演變及其功能,但在切入主題之前,也述及“七百里橫洋”,不僅颶台驟發,風信靡常,而且有黑水溝之險與鹿爾門之憂等惡劣的水文、氣候現象,對海防和海上交通帶來的不利影響、對渡者心理造成的恐懼和由此形成的海神信仰;同時,對清代渡海巡台制度實施之前,歷史上中原王朝對台灣的早期管轄形式之演變,即經由早期經略、以澎湖遙制台灣和閩台合治。及其所折射出的文化觀念,進行較為詳實的考證與描述,在相對潛在且相當巨觀的視角下,揭示清代渡海巡台的自然、歷史與文化背景,為後面的研究提供一個分析框架。 第二章巡台御史制度,即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的初始階段。巡台御史制度,肇建於對康熙六十年朱一貴起義的反思;而它的廢止,則迎來了乾隆五十一年的林爽文起義。無論是歷史巧合還是具有因果關係,巡台御史制度對清代台灣之政治、武備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產生的積極影響,是可以肯定的。依據制度設計,巡台御史的職責為“溝通信息”,即推行朝廷政令,反映台灣輿情;其實際運作中則具體表現為條陳台地事宜、處理地方事務、巡閱營伍和推行教化等。巡台御史之無限權力來自皇權所賦,因此,皇權與巡台御史的疏離,福建地方官員與巡台御史的矛盾,成為巡台御史職權式微的主要原因。本章之研究,較偏重於制度的執行者巡台御史和實際執行中的制度、規則、慣例,及其運行模式,而不僅局限於成文制度的規則與運作。 第三章福建大員輪值巡台制度,即清代渡海巡台制度演變的第二階段。福建大員輪值巡台制度,在設計上吸收了閩台合治與御史巡台兩種制度的積極意義,既理順了閩台權力運作關係,又保證了中央政策在台灣推行,清王朝對台灣的直接管轄制度由此進入常態,此後的調整與變易,甚至包括台灣建省,幾乎都是在此框架內進行的。本章首先對福建大員的早期渡台活動及其影響進行分析,意在強調巡台大員在清廷制定治台政策時具有特殊的發言權。其次,通過對福建大員輪值巡台活動的考證,共有26位福建大員、31次巡視台灣;根據性質,將其初步分為循例巡台和因事巡台兩類。其中,因事巡台,進一步細分為追剿海盜、平定民變、彈壓械鬥和招墾番地四類,最後,從台灣海峽惡劣的自然環境、福建內地的社會秩序,以及台灣鎮、道職權的變化三個因素,探尋輪值巡台制度兩度中斷的原因。 第四章閩撫冬春駐台制度,即清代渡海巡台制度演變的第三階段。自同治十三年沈葆楨巡台以後,歷任駐台閩撫的巡台活動大都圍繞開山撫番、洋務與海防徐徐展開,內地化成為清政府治台政策的本質。駐台閩撫的治台主張及其在朝廷的反應,為本章首先關注的問題。其次,由於閩撫駐台制度追求的“閩台呼應”與“事權歸一”,與晚清台灣建省之初衷,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台灣建省,可謂閩撫駐台乃至渡海巡台制度演變的必然趨勢,故而成為本章關注的另一個重點。當然,本章還對閩撫駐台制度的定製與沿革,作了較為詳細的梳理與分析, 結論。由於此前三章進行了較為微觀的階段性研究。最後通過整體性分析,得出如下結論:第一,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為清政府對台灣實行的直接管轄制度;清王朝通過渡海巡台制度在認識台灣、溝通信息、制定或調整治台政策,以及維持政權存續之功能,實現和加強了對台灣的直接管轄。第二,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的實施動因系台灣重大事件之刺激,實質則是順應台灣社會變遷和移民墾殖之拓展而作的漸次調整,表現為內地化、過渡性和被動性特徵。第三,台灣海峽的自然阻隔、制度自身缺陷,以及重陸輕海觀念影響和制約了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的功能,表明清代渡海巡台制度是陸權時代的管轄制度;進入海權時代,若不能取得台灣海峽的制海權,其功能是十分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