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會典是官修的典章制度彙編,始於明代(
明代以前亦有類似者,但不稱會典),
清代沿之。記載當時中央國家文武衙門(旁及地方機構及其職官) 的
編制、
職掌、官員品級、統屬關係以及各項辦事制度等,是當時國家機構及其職官辦事的成文依據。舊時人們稱之為政書,即國家行政法規類專書。會典的編纂,源於先秦時期的《
周禮》。到唐代
玄宗時則有仿《
周禮》而編纂的《
唐六典》,宋元時則有條法、通制、典章之類的專書,直到明代才有會典的編纂。清沿明制,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始纂修《
大清會典》,後稱“康熙會典”。以後又經雍正、
乾隆、
嘉慶、
光緒四朝加以續修和重修(詳見“會典館”條),均稱《
大清會典》。後人則分別稱之為“雍正會典”、“乾隆會典”、 “嘉慶會典”及“光緒會典”。因此,有清一代共有五部會典。這五部會典的纂修體例,都是依機構為序,再按該機構內之職官為線索,以各官的職掌聯繫該衙門的各項典制和事例,一一記述。亦即所謂 “以官舉職,以職舉政,而凡聖明作述之大經,朝野率由之定則,即備見於設官分職之間” 的體裁。其記述之機構,先文職衙門,後武職
衙門,原則上按其品級高低為次序。文職衙門以宗人府為先,其次是中樞機構,再次為九卿衙門,其後則為各寺、監、院、府等機構;武職衙門以侍衛處為首,其次則是各旗務管理與京師、宮廷宿衛或服務機構。內務府不屬政府系列,有的會典將其列於文職衙門之後,有的則列於武職衙門之後。
五部會典
在對每一機構的記述內,其纂修體例,五部會典又大致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康熙、雍正兩部會典,都是典與例合一,即在記述每一衙門的典制時,將制度本身及其歷史沿革相互混合成為一體;第二種是乾隆會典,將典制與事例分別編纂成書;第三種是嘉慶及光緒會典,不僅將典制本身及事例分別成書,而且將其中有關圖錄也單獨成書,遂同時編成《大清會典》、《大清會典事例》及《大清會典圖》三書。
清代之五部會典,都是根據皇帝的諭旨,並由特開的會典館負責纂修。會典館作為臨時機構,書成即撤。會典的材料來源,首先是檔案文牘;其次是各種官修的典制專書,如各衙門的則例以及《
賦役全書》、《
品級考》、《學政全書》、《
中樞政考》、《
大清律例》等;實錄也是會典的重要史料來源,自乾隆朝以後,會典纂修官獲準可赴皇史宬詳考歷朝實錄內有關國家典章制度增刪損益方面的成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