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寡頭模型下反壟斷政策設計及執行研究》是依託山東大學,由張偉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合寡頭模型下反壟斷政策設計及執行研究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張偉
- 依託單位:山東大學
中文摘要,結題摘要,
中文摘要
本課題考慮在混合寡頭模型下對反壟斷政策所涉及到的橫向合併、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創新激勵等問題進行研究,並研究開放經濟條件下存在混合寡頭時的反壟斷政策國際協調問題。所涉及的研究內容包括反壟斷政策的有效性評估及混合寡頭的內生決定、混合寡頭下橫向合併反競爭效應分析及模擬、混合寡頭下的接入定價問題、廠商創新激勵研究以及開放經濟條件下混合寡頭存在的公共政策協調研究。本課題套用比較成熟的混合寡頭模型對我國特定製度及經濟背景下的反壟斷政策設計及執行問題進行研究,並在考慮國有產權寡頭壟斷廠商目標函式的前提下對併購的反競爭效應、創新激勵的動態均衡等問題進行數值模擬,以使研究結果對反壟斷的事前執行特徵來說具備更強的可操作性。
結題摘要
本課題採用混合寡頭模型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產權結構的內生決定、有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的橫向合併、縱向一體化、合作研發、接入定價等企業行為的反壟斷控制問題進行了研究;此外,為對混合所有制下的反壟斷政策設計及執行有更為深入的了解,本課題還研究了混合所有制下企業的過度進入、國有企業改革路徑的選擇等問題。反壟斷政策的實施必然會遇到與其他公共政策的協調問題,其中與反壟斷政策存在著直接衝突的是某些產業政策,因此本課題對中國產業政策實施的有效性進行了研究,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了中國反壟斷政策與產業政策可能的協調機制。總體上看,本課題通過對企業不同競爭策略反競爭效應的研究發現在私有產權背景下發展起來的產業組織理論的模型結果並不完全適用於混合所有制企業,即使在私有產權背景下適用本身違法原則進行判斷的企業行為,在混合所有制下也應使用合理推斷的方法對其可能存在的反競爭效應進行謹慎地分析,這顯示混合所有制下的反壟斷控制標準也應進行相應的調整。通過以上研究,本課題所得到的結果能夠為中國《反壟斷法》第七條關於涉及與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實施反壟斷法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對混合所有制下企業的過度進入以及國有企業改革路徑選擇等問題的研究顯示,是否存在過度進入與企業產品差異化程度及產權結構相關;而對國有企業改革路徑的研究則發現當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私有產權比重達到一定條件時,推動混合所有制企業間的兼併重組才有利於社會總福利的提高;市場化改革在短期內實現的績效劣於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在長期中將產生優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結果,而且國有產權仍具有合理的存在空間。本課題認為應首先實施競爭化改革,然後同時實施產權化及市場化改革。產業政策與反壟斷政策間的協調最終涉及到政府與市場間的關係與定位,本課題選擇了汽車、鋼鐵等產業,分別從產業內的企業盈利能力、資源配置效率以及技術進步等方面對行業的產業政策績效進行了實證評價,發現在以上行業中產業政策的執行效果並不明顯,特別是對行業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效果較差。在反壟斷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機制方面本課題則分析了反壟斷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反壟斷豁免、國家發改委對《反壟斷法》第七條的適用及協調以及跨部門的事前協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