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儲備計畫亦稱“伯恩斯坦計畫”。1963年美國財政部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高級官員愛德華·伯恩斯坦 (E.M.Bernstein) 提出的關於創立國際貨幣儲備單位的方案。他建議創設一種有黃金保值的“混合儲備單位”作為新國際儲備資產。各成員國按規定將一定數額的本國貨幣存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以換取等值的混合儲備單位,作為國際清算手段,其數額的多少根據該國在基金組織的份額而決定。
每一混合儲備單位由11種主要貨幣按比例構成,可等同於黃金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用於清償國際收支差額,但不能兌換黃金。後來,該計畫有部分思想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採納,於1969年9月創立一種“特別提款權”,作為各成員國的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以增強各成員國的國際清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