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10第3.5.2條規定:
一類: 室內乾燥環境 ;永久的無侵蝕性靜水浸沒環境。
二類 a:室內潮濕環境;非嚴寒和非寒冷地區的露天環境;非嚴寒和非寒冷地區與無侵蝕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觸的環境;寒冷和嚴寒地區的冰凍線以下與無侵蝕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觸的環境。
二類 b:乾濕交替環境;水位頻繁變動環境,嚴寒和寒冷地區的露天環境;嚴寒和寒冷地區的冰凍線以上與無侵蝕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觸的環境。
三類 a:嚴寒和寒冷地區冬季水位冰凍區環境;受除冰鹽影響環境;海風環境。
三類 b:鹽漬土環境;受除冰鹽作用環境;海岸環境。
四類: 海水環境。
五類: 受人為或自然的侵蝕性物質影響的環境。
註:1.室內潮濕環境是指構件表面經常處於結露或濕潤狀態的環境。
2.嚴寒和寒冷地區的劃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程》GB 50176的有關規定。
3.海岸環境為距海岸線100米以內;海水環境為距海岸線100米以外、300米以內;海風環境宜根據當地情況,考慮主導風向及機構所處迎風、背風部位等因素的影響,由調查研究和工作經驗確定。
4.受除冰鹽影響環境為受除冰鹽鹽霧影響的環境;受除冰鹽作用環境指被除冰鹽溶液濺射的環境以及使用除冰鹽地區的洗車房、停車樓等建築。嚴寒和寒冷地區的劃分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程》GB 50176的有關規定。
5.暴露的環境是指混凝土結構表面所處的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凝土結構環境類別
- 相關文獻:《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
- 條例:第3.5.2條規定
- 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