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起草全縣體育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全縣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檔案、保密、綜合治理、創衛、文史資料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體育外事及港、澳、台體育交流工作。
四、負責全縣性體育會議和大型體育活動計畫,組織、協調工作。
五、組織體育宣傳報導,協助局領導搞好局機關的綜合協調。
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以及考核,晉升、工資,獎懲與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
七、負責縣級體育事業經費的計畫、分配、管理和審計,管理局機關的日常財務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九、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群競科
一、研究制定本縣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指導監督和協調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和其他民眾體育工作。
三、舉辦和承辦國際、國內體育賽事,開展全縣各類體育競賽。四、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全縣體育訓練,競賽工作和體育後備
人才的培養。
五、組織全縣綜合性運動會及縣以上各項體育競賽的集訓和參賽工作。
六、負責對全縣體育產業和經營活動的調查研究,草擬有關政策規定。
七、制訂全縣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管理全縣體育產業,核准體育行政許可項目。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育總會秘書處
一、依據淳安縣體育總會的章程,積極開展民眾性的體育活動,努力促進體育社會化。
二、舉辦或承辦各級各類體育競賽和其他體育活動。
三、指導全縣各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協、鄉鎮體協、社區和老年人等體育社團的體育活動。
四、加強與省、市、縣體育社團組織的聯繫,指導全縣各體育社團按照其章程組織和開展工作。
五、認真貫徹社團管理的法規、政策,加強對各體育社團的規範化管理。
六、加強體育宣傳工作,增強全縣民眾的體育意識。
七、積極開展各項社會體育活動,爭取社會各界對體育事業的支持。
八、總結全縣體育社團工作經驗,表彰體育社團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育中心
一、做好本縣體育人才的挖掘、選拔和培訓,並負責向上一級體
育部門輸送我縣的優秀體育苗子,提高全縣競技體育運動水平。
二、廣泛開展各項體育賽事,推動民眾性體育運動的普及與提高。
三、負責承接和引進各類體育賽事,豐富人們的體育生活。
四、負責提供全民健身活動場所。
五、負責維護和管理體育場地和設施。
六、承辦縣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縣體育事業,組織實施國
務院頒布的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奧運爭光計畫。
二、指導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城鄉體育健身活動,為提高國民素質、發展經濟、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三、組織管理形式多樣的業餘訓練、協助搞好學校體育,為社會培養體育骨幹,為國家培養、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四、依法保障民眾參加體育鍛鍊的權益,建設和管理保護體育場地設施,並監督其正常使用。
五、發展體育產業、負責擬訂全縣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和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依法歸口管理體育市場,管理和監督全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六、加強
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體育工作者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體育科研工作,不斷提高體育隊伍人員的業務素質。
七、指導和管理全縣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港、澳、台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八、負責參加杭州市以上運動會。組織協調和管理體育競賽工作。
九、指導縣體育總會開展體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體育社團;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體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淳安縣千島湖鎮開發路4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