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淳安縣委、淳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淳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縣委〔2012〕28號)精神,組建淳安縣交通運輸局。淳安縣交通運輸局為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淳安縣交通運輸局
  • 機構類別:行政單位
  • 地點:淳安縣
  • 地址:陽光路106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二)負責涉及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港口交通行業發展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計畫,並按分工做好組織實施;參與制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三)負責組織領導轄縣內道路、水路運輸(包括公交、計程車和旅遊運輸)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道路、水路客貨運及道路運輸站(場)、車船檢測、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汽車租賃、運輸服務、船舶工業、港口港航道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等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
(四)依據職責劃分,負責公路、水路、港口建設市場監管,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交通行業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公路(綠化)養護管理工作及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執法和鄉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公共客運設施的建設並負責公共客運設施監管。
(五)協調、監督轄縣道路運輸、港口、水上運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工作。
(六)提出公路、水路和港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指導交通建設投融資平台和投資機制的建設;負責交通財政撥款、非稅收入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港口、碼頭和港(航)監督及船舶和船用產品技術檢驗;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進步和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十)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鄉鎮船舶(渡口)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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