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外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是以金融服務為主營業務的有限公司。
深圳海外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8月31日,註冊地位於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MUIPOHMENG。經營範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是: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管理諮詢(以上均不含限制項目);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擔保業務(不含融資性擔保業務);項目投資(具體項目另行申報);經濟信息諮詢、受託資產管理、財務諮詢、科技信息諮詢。(以上各項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倫敦型
倫敦離岸金融市場其特點是經營的貨幣是境外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可以經營離岸金融業務,又可以經營自由市場業務。在管理上沒有什麼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准。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是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紐約離岸金融市場經營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申請。經營離岸離岸金融業務可以免交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的優惠,享有利息預扣稅和地方稅的豁免權。離岸業務所經營的貨幣可以是境外貨幣,也可以是本國貨幣。新加坡,東京的離岸金融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賬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避稅港",一般設在風景優美的海島和港口,政局穩定,沒有金融管制。開曼群島等地皆屬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