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園系列綁架案

《深圳校園系列綁架案》是出自《今日觀察》的社會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校園系列綁架案
  • 地方:深圳校園
  • 類型:系列綁架案
  • 出處:《今日觀察》
最近,在深圳很多家長的手機里都出現過這樣一條簡訊:“為了孩子的安全,從現在開始到學期結束,請接送孩子的人員一定要固定,學校從現在開始,不讓代接送孩子……”。而我們也看到這一個多月以來,關於綁架學生案件頻頻發生的各種傳言,也在深圳市蔓延,引發了市民的恐慌。就在兩天之前,深圳市警方終於公布了近期偵破的三起綁架學生的案件,其中兩起已經撕票。這一系列的綁架案件究竟是怎樣發生的?之前的這些傳言究竟是真是假?面對眾多家長們的驚恐和擔憂,政府應該做些什麼?央視財經頻道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財經評論員寧向東、張鴻共同評論。
深圳警方破獲三宗綁架學生案件,兩人慘遭撕票,惡性案件如何預防?公眾情緒如何安撫?
張鴻:綁架案的難以防範是引發公眾恐慌的主因
(《今日觀察》評論員)
目前警方公布的這三起綁架案是已經破了案的,我們並不知道深圳一共發生了多少綁架案,就現在公布的幾起案件來看,有三個共同的規律和特點。第一個特徵就是作案手法比較簡單,很殘忍。綁匪都會去一些相對較好的學校,針對家裡比較有錢的四五年級小學生,用玩具、食品或者直接就把小學生綁上事先停在學校門口的麵包車,實施綁架。其中有的家長已經付了贖金,但也有可能會被撕票。
公布的這三起案件里有兩起被撕票,為什麼會被撕票?這就是第二個特徵,就是熟人作案。就是很多綁匪其實是認識這個孩子,或者認識孩子的家長,綁匪擔心拿了贖金,把孩子放出來以後,警察會尋跡找到他們,因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綁匪會選擇撕票。
第三個特徵就是,這幾起案件並沒有關聯,我們很難找到一個統一的團伙,因為他們是非專業的,不是剷除掉這個團伙就能完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這類案件對於市民來說,是沒辦法防範的。這三個要素特徵總結起來就是,殘忍;熟人作案;無法防範。這就是它為什麼引發公眾恐慌的原因。
寧向東:公眾事件披露有效與否 關鍵在於及時和充分
(《今日觀察》評論員)
我比較關注的是圍繞綁架案件開始的一系列信息披露、發布的過程。深圳發生的這些綁架案如果是一個單一事件,那么完全可以作為一個訊息在報紙上提示一下,或者做別的處理。但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就已經變成一個公共事件,或者說是一個系列事件。公共事件披露的及時和充分是非常重要的,換句話來說,我們來衡量公眾事件披露的有效與否,就看它的及時性和充分性。從這一點來說,深圳事先的做法實際上有可以考量,可以反思的地方,就是因為不及時,不充分,所以才引發了恐慌。
伍先生:綁架案的頻發困擾家庭生活
(深圳芙蓉區小學生的家長)
我住在深圳市芙蓉區,小孩上三年級。就在最近幾天,聽說有這樣的綁架案件,我們家長上班都沒心情了。以前孩子學校里安排有接送車,現在事情發生以後,我們家長都很不放心,現在都是自己送去,然後下午下了班又去接孩子回家。
張鴻:傳言跑在了官方渠道之前
(《今日觀察》 評論員)
公布的這三起案件最早的發生在10月20號,最晚的發生在11月7號,17天之內發生了三起案子,案件頻發以後,很快就有簡訊,在學校老師和家長之間互相傳遞。
有報導說,9成以上的家長都收到過這樣的簡訊,這三起案件的最終破獲時間是11月12號,並且結案。這個時候已經知道有兩個孩子被殺害了,然後網路開始集中地爆發這個事情,香港到12月6號,就有媒體開始報導這個事情,因為香港有很多家長的孩子就在深圳上學,他們會為此感到緊張。12月8號,廣東的《南方日報》開始關注這個事情,當天晚上深圳市公安局開始發了一個通報,表示的確有這樣的案件發生。在深圳公安局出通報之前,所有傳言的過程,沒有任何一個官方的渠道來披露這個事情,因此如果在某一個特定的點,官方公示這個訊息,然後提醒大家警示的話,那么是不是後面的案件都可以避免?但這一次事件讓我們很遺憾,傳言又跑到了官方渠道的前面,而且傳言又是真的。
寧向東:公共信息的披露是必要的 應尊重公眾的知情權
(《今日觀察》 評論員)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但智者需要根據信息去分析和判斷,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們的披露是落後的,不及時的。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事件被披露出來之後,大家反而安了一部分心,但也產生了更多的疑慮。我現在就在關心除了這三個孩子,到底還有沒有其他的孩子?究竟有多少個孩子?實際上,我們在尊重公眾的知情權上,做的遠遠不夠,還是一個新手。
1996年,美國曾經遇到過一個類似的事情,兩天之內有三個人被害。開始的時候,我們也很恐慌,但很快地,警方和校方就開始做一些披露,披露的信息里包括,什麼地方發生了這個案件,具體的細節警方掌握了多少,只要是有利於大家知情,而又不妨礙今後辦案的信息,都會披露給公眾,甚至會告訴公眾什麼地方會有電話亭,甚至給每個女生髮一隻哨子。在很多信息得到公示,很多的準備都提前防範之後,公眾就很安定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又恢復了。
網路簡訊傳播恐慌訊息,面對公共案件事件,公共服務部門職責何在?
寧向東:破案率不應簡單地等同於治安狀況
(《今日觀察》評論員)
面對公開信息的恐慌和捂著不說引起更大的恐慌,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披露信息,披露的好處永遠大於捂著蓋著,在這方面絕對不能動搖,尤其是對於公共事件。另外,我們必須要在尊重公民知情權的前提下辦案。再有一個,在政府內部的一些考核機制上,要徹底的放下包袱。現在披露出來的案件的破案率的高與低、多與少,和政府的辦案水平、社會治安的狀況簡單的劃等號,我個人覺得大可不必。很多事情只要涉及到公共安全,就應該及時披露,不應該簡單地把破案率和地方的治安狀況簡單的等同起來。
張鴻:案發數量應予以公布 各部門應協調起來形成機制
(《今日觀察》評論員)
首先,應該繼續披露該披露的信息,我們需要知道除了這三起已經破了案的案件,到底發生了多少起這樣的案件。我們需要知道案件的數目,是因為它可能在破案率上和警方有關,但在安全感上和每一個公民都有關。一個城市裡發生了一起或兩起的相同的案件,可能我們沒有那么需要有提高防範意識的準備,但如果是發生了10起20起,那當然就要提高防範意識了。現在警方只公布了3起,而網上甚至包括一些媒體的報導,都表示有十幾起這樣的案件。如果真如當地警方所說,案件里有80%是熟人作案,熟人當中又有90%是撕票,那么我們簡單的推理一下,最起碼應該有10起案子,是我們不知道的,但又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此外,現在需要各個部門的協調,因為它已經演變成了公共安全的一個事件。
楊小軍:相關部門應主動公布相關信息 承認公眾的知情權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 《今日觀察》特約評論員)
這種做法從現在的法制和理念來講,它既是不合法的,也是不正當的。現在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里,專門有一個規定就是,當一些信息已經在社會上盛傳、流傳的時候,掌握政府信息的這些部門,應該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以正視聽。另外一個就是所有的辦案機關、政府部門以及公權力部門要承認老百姓有知情權,不是一個被動的客體,老百姓就是一個權利的主體。比如說孩子的事情,對於每個家庭來講,孩子就是一個天大的事情,這么遮著蓋著的做法,實際上就是在蔑視老百姓的知情權,沒有了知情權就談不上防禦權。
王大偉:家長提高防範意識 孩子學會防範技能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 《今日觀察》特約評論員)
首先,我強烈呼籲家長要提高防範意識;第二,家長要教會子女具體的防範技能,對於三歲以上的孩子,家長要讓他記住家裡的電話號碼和門牌號碼,認識東南西北,讓孩子不要分成熟人和生人,因為這一類綁架案,60%到80%是熟人所為,這是事前的防範是最重要的。事中,一旦出現問題,家長要教給孩子以鬥智鬥勇智為先,觀念預防記心間,要吃要喝足睡覺,爭取同情適度談,學會留下小標記,拔腿就跑要果斷,要教他們身上有一點狼氣,而不是像一隻小綿羊那樣。
寧向東:建立全民協防的機制 讓公民享有知情權
(《今日觀察》評論員)
從歷史上來看,凡是在社會轉型期,在經濟發展快速的時候,犯罪率通常都會有所增加,全世界的經驗都可以證實這一點。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很關鍵的就是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所謂全民協防的一套機制,在這個機制里有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我們需要建立一個信息共享,信息溝通的機制,讓公民享有必要的知情權,加強公民的防範能力,但在這一點上,我們還是新手。
張鴻:在面對公共安全時 政府無權保持沉默
(《今日觀察》評論員)
我在第一時間看到這個訊息時,都會下意識地給家裡打了一個電話,叮囑說晚上接孩子的時候要小心一些,我不在深圳的那個氛圍里,都是這樣,所以我特別能理解深圳孩子的家長。因為現在絕大多數家長都只有一個孩子,當他們面對這種可怕的傳言,是無力和無助的。如果政府部門在這個時候缺位,並保持沉默的話,那家長們唯一可以依賴的都消失了,就會感到更加無力,這種無力會讓恐慌感加大。在這個時候,所有的傳言都會放大整個社會的恐慌,因此政府在面對公共安全時,無權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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