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龍華三聯社區陽光志願者協會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三聯社區陽光志願者協會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三聯社區陽光志願者協會是在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建設局登記,由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個人志願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的社會組織,現有註冊會員約300人,該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團工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建設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光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Sunshine volunteer association
  • 性質:民間性、公益性、務實性
  • 宗旨:幫助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
  • 願景:全民行善  健康快樂
  • 創辦人:汪有田
  • 成立時間:2016年
基本信息,基本介紹,相關信息,理念,

基本信息

中文名:陽光志願者協會
外文名:Sunshine volunteer association
成立時間:2016年
創辦人:汪有田
性質:民間性、公益性、務實性
願景:全民行善 健康快樂
宗旨:幫助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

基本介紹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三聯社區陽光志願者協會是在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建設局登記,由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個人志願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的社會組織,現有註冊會員約300人,該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團工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建設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相關信息

陽光志願者協會創始人:汪有田
創始人公益心語:
若沒有愛,一切行為即使驚人耳目,也等同於虛無......
從無助到有助,心有慈善生根,堅持公益多年
從一人到數人,善行溫暖百家,愛心事跡從未記載
陽光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6年,長期以來一直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對於一些特殊弱勢群體開展社會救助活動。對社會的環保、安全宣傳、青少年幫教、孤寡老人救助、疾病醫療救援、社區義賣義演募資善款、城鎮文明建設等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陽光志願者協會” 是一個由民間愛心人士自發組成基於對社會公益事業奉獻愛心的一個民間公益品牌,是出於對社會的責任感和愛心以及自我人生價值觀的體現而自願加入陽光志願者隊伍去參與公益活動的純民間性、純公益性群體。陽光協會倡導寬容平和地參與公益。

理念

陽光家人崇尚寬容、平和、從善。
陽光家人的性質:民間性、公益性、務實性陽光家人宗旨:讓愛接力,幫助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
陽光家人願景:全民行善,健康快樂。
陽光家人精神:傳遞愛的力量。
陽光家人使命:讓更多的人參與快樂公益。
陽光家人定位:政府職能的補充。
陽光家人原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集體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應本著自願、無償的原則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不得利用陽光協會的名義開展與社會公益無關的
活動。
陽光內容:助學 支教、弱勢群體幫扶、社區服務、緊急救援、公益傳播、公益交流,培訓。
陽光義工理念:“平凡義工”。即把做公益作為你人生態度和生活方式,以一顆平常心去做公益。
陽光家人三不影響:不影響生活,不影響學習,不影響工作。
陽光家人互助精神:使命至上,互相尊重,學會包容,團結平和,奉獻社會。義工有困難及時幫助和關懷。
陽光愛心領導團隊“五不”箴訓:
不染――常保“真純大愛、天下為公”之心
不棄――常保“堅持不懈、勇猛精進”之心
不飄――常保“自律反省、低調實幹”之心
不爭――常保“團結謙讓、淡泊名利”之心
不怨――常保“快樂付出、感恩包容”之心
陽光家人行為準則:
1、見人一定要打招呼
2、人與人交流須用敬語
3、不隨手丟垃圾
4、不闖紅燈,開車禮讓行人,給有需要的人讓座
5、別人遇到麻煩時,要伸手幫助
6、活動會議,不遲到,不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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